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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史[校对版] 闪烁 5277 字 2022-10-21

当时,这些附属国在明帝国的眼里,其实就是倾销工业产品的市场,以及廉价的原料产地而已。相对而言,为了维护明帝国的利益,明帝国的海外领地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而明帝国的海外领地主要分成了三类。一是占领区,比如当时明帝国在帖木尔帝国的占领区,其他国家割让给明帝国的地区等。二是租界,比如明帝国从锡兰王国租用的亭可马里军港,科兰巴军港等。三是主权属于明帝国的海外领地,比如东洋与大东洋上那些新发现的岛屿,顾成林在大西洋上占领的岛屿等等。

为了有效的管理海外领地,朱祁钰正式确定了“总督”——这个专门负责为帝国管理海外领地的职务。

帝国的第一位总督是杨洪,朱祁钰是在西征的时候设置的帖木尔帝国总督府的,而当时杨洪所担任的总督还只是个临时职务。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总督本身其实不属于内阁政府管理,因为内阁政府的职权范围是管理帝国内务,而涉外机构就只有外交部,而总督所管理的地区不属于其他国家的领土,因此也不存在与外交部打交道的可能。因此,总督本身其实是一个很特殊的行政职务,总督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而且,名义上,明帝国的海外领地都是属于皇帝的私人土地(这一点,在帝国宪法中就已经说明了,除非皇帝把这些领地赠送出去,不然,所有的海外领地都是属于皇帝的),而管理这些土地的总督实际上应该是皇帝聘用的私人管家而已。因此,总督本身也不于内阁政府发生关系。

可以说,总督本身是一个特殊时期的特殊角色,这是殖民地时代的象征。不过,总督的重要性却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以当时的通信水平来讲,如果帝国的所有海外领地都要由政府来管理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的,帝国政府将变得更为臃肿。不说别的,光是保证帝国政府与各个海外领地的联系,这都需要耗费不少的人力。因此,在通信能力受到了限制的情况之下,唯一的办法,就是设置并行的,而且相对独立的小政府。而总督,以及总督府本身扮演的就是这个角色。

总督在地位上其实与内阁总理大臣是同等的(实际上差多了),而且总督府本身就是一个小的政府,后来,很多总督府都有着非常完善的机构,简直就不比一个国家的政府差。唯一的差别是,帝国内阁政府管理的是全帝国,而这些总督府管理的仅仅是某一地区的帝国海外领地而已。当然,总督是由皇帝任命的,而且直接向皇帝负责,因此,在帝国的海外领地,可以说,总督的权力已经大到了令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比如杨洪当时就有权处理当地事务,甚至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决定是否罢免他所管辖区域内的王国的国王,是否派遣军队出征别的国家等等。另外,海外领地的税收,官员的任免,军队的调动,这些都是由总督直接决定的,因此,总督实际上就是一个小王国,甚至是众多小王国的太上王了!其权力已经凌驾于众多附属国国王之上了!

显然,总督的权力如果太大,而且不受到约束的话,那灾难只是迟早的事情。当时,帝国政府还有议会,以及帝国的司法机构,民间百姓的监督。但是这些总督却几乎不受到任何力量的约束与监督,毕竟,皇帝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地区,而当设置的总督越来越多的时候,皇帝就更不可能保证能够监督每一个总督的行为了。为此,朱祁钰必须要为这些总督上一道枷锁,而他想到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将总督直接设置成为帝国内阁政府下的一些官员,并且在帝国政府中设置新的部门,由帝国政府来管理这些总督。当然,这个部门也是向皇帝负责的,因此,皇帝对总督的管理并没有改变,反而得到了加强。

新成立的帝国海外领地事务部的职权中,并没有任命与罢免总督这两项。当时,这个部门的职能就是监视与督察那些海外领地的总督。按照朱祁钰设置的规定,海外总督每年都要向该部门递交行政报告,包括税收,人事任免,以及军队调动,地区纷争的处理等,总督必须要讲其采取的政策向上级部门汇报,然后由这个部门来负责确定这些政策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该向皇帝提交奏章。当然,总督的行为仍然有很大的灵活性,并且可以在比要的时候,单独向皇帝提交奏章。

显然,这其实也是一个约束性的部门,并无多少实权。这也是当时的实际情况,毕竟总督是皇帝任命的,而且总督府有着很大的独立性,管理的又是属于皇帝的私人领地,所以朱祁钰并不想让政府过多的介入到海外事务中去,因此,在政府中设置一级监管机构是比较合适的,这也符合朱祁钰本人的利益。

帝国最后一类海外领地就是殖民地。在西方,其实是将海外领地与殖民地等同的,这两个称呼的含义差别并不大。不过,在明帝国,这两个含义是有区别的。帝国的海外领地实际上就是帝国拥有主权,一直行政管理权的属地,其中的三类在前面已经介绍过了。而这些属地的来历也有自己的特点,一是原本没有主权的荒地,而是直接从主权国家掠夺而来的地区。相反,在明帝国殖民地所指的,则是通过二次掠夺,从掠夺者手里夺取的土地,以及在一些没有国家,但是却有土著人居住的地区建立起来的,并且与土著人达成了某种合作关系的地区。当然,这种区分在很多时候是不严密的,而在当时,殖民地指的就是帝国在美洲大陆,非洲大陆所建立的据点,种植庄园,矿藏等等地区。当然,殖民地的另外一大特色就是,这里有大量的移民,或者是今后将有大量的帝国百姓移居到此,并且成为了当地的主体居民,而海外领地则不具备这一特点。

管理殖民地相对就要简单许多了。虽然按照帝国的规定,这些殖民地其实也是皇帝的私人领地,但是朱祁钰却将很多殖民地的所有权赏赐给了军队里的将士,因此殖民地既属于军队的资产,同时也属于政府的资产。而负责管理殖民地的是帝国内阁政府。当时,帝国内阁政府有两套机构负责这方面的工作,一是专门成立的帝国殖民部,二是隶属于帝国国防部的军事资产委员会。

因为当时有很多殖民地的土地是归属军队(军人)所有的,所以这两套管理机构虽然复杂,而且有重叠的部分,不过却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至少,朱祁钰本人不希望在这个时候剥夺军人的利益。不过,也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后来政府开始清算军队资产,并且由皇帝亲自下令出台了相关的军队管理办法,严禁军人拥有海外领地,将属于军队与军人的海外殖民地的资产权都收归了国由,或者是变卖给了商人。当然,这些都是今后的事了。

在这五年中,朱祁钰做的这件事情其实就是规范了帝国对海外领地的管理办法。当然,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其根本还是在通信与交通方面,这是因为这两点受到了限制,因此才出现了一些虽然不那么稳妥,却是不得不采用的手段与办法。而提高通信速度,改善交通状况,这成为了朱祁钰要在这五年之内解决的第三个问题。

第三节 条条大路通京城

可以说,在十九世纪,电报,铁路,以及蒸汽船出现之前,通信与交通问题成为了限制各个国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最为重要的问题。在当时,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建立合理的,而且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并且尽一切可能的完善海上航线,建造航行速度更快的帆船,以此来满足通信与交通的需要。

信息传递所导致的问题是非常明显的。当时,从杨天奉所在的西亚地区送一条消息回到帝国京城,就算送信人员一直不停,并且在每个驿站都换人换马,那么也至少需要十五日的时间,才能将信送回,来去就是一个月的时间。这还算好的了,在顾成林的远征军中,因为只能走海路,要想把消息送回帝国,就算选择最好的航线与路线,并且用最快的帆船,那么,从阿克拉港到狮城,所需要航行的时间为六个月,而从狮城上岸之后,走陆路,由中南半岛的驿站系统将信送到京城,也至少需要十三天的时间,也就是说,来回一趟,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而且,这还得赶上合适的季节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