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元拒绝了朴振英让人送自己回去的好意,踢踢踏踏地走到街头。
休息了将近三天,金圣元的体力和精神都已恢复许多,应该出来走走了。
他已经不是服役时期的金圣元,当年的他可以站在狂暴的海风中纹丝不动两个小时,但现在他却已经没有那个体力。
虽然他一直坚持锻炼,但又怎么比得上当初在独岛的磨练?加之人都有惰性,他又不是要做运动员,没有那个必要再拼命锻炼。
“呵 ”正午炽热的阳光晒在身上,暖烘烘的,金圣元张开双臂,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不过,没多久身上那股暖洋洋的感觉便转为炽热、然后又变成滚烫,让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晒过太阳的金圣元感到有些难耐,却也很爽,仿佛骨头缝里的些许惰意都被驱散一空。
这个时间走在路边的行人寥寥无几,偶尔有一两人也是打着遮阳伞匆匆走过。
当然,金圣元也不会一直走在烈日下,转了一个拐角后,便走到路边的树荫下,轻轻甩着双臂,踩着拖鞋,慢悠悠地前行。
没有目的、什么都不想地就是闲逛。
空气的炎热是因为日光的暴晒,而不是那种闷热,因此路边的树荫下格外凉快,偶尔有一阵轻风吹过,更是令人舒服到骨子里。
因为有树荫的存在,道旁多出了许多路人,金圣元自然也被人认了出来。
不过,并没有出现围拢过来索要签名的情形,或是点头示意,或是上前招呼,仅此而已。
金圣元的兴致很高,走走停停,偶尔会遇到上前攀谈的老人,就这样走了将近一个半小时,他才想要进到一间咖啡厅中休息。
可是,他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带钱包。
无奈地摇摇头,金圣元准备打车返回公司 到达公司后再付钱。
这时,一个戴着遮阳帽、打扮时尚,手中拎着两个包装袋的中年女人突然走了过来,对他说道:“金圣元?”
“您好。”金圣元微微躬身,觉得依稀好像曾经见过这个女人,可是却想不起她是谁,虽然他的记忆力很好,但却没有达到过目不忘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