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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那个颇大的葫芦是用来装酒的,看来洪七公还是个酒鬼。

洪七公把两人的碗倒满酒后,就拿起筷子准备试尝新菜,他的筷子伸到碟的上方时,就顿住了,眼前的菜竟让他无从下手。

原来雷晓飞就着厨房的材料,做出了三道奇怪的、连号称吃遍天下的洪七公也没有见过的菜。只见桌子上的菜,黄鳝是整条的,用瓦煲焗熟,一条条盘成环状浸在瓦煲的不知什么汁中;田螺也是整个的,只是敲了尾就带壳炒;生菜是生的,只是剥成一张张菜叶,用开水烫洗一下就上碟。

这样的菜洪七公哪曾见过,当然就不会吃了。他只好虚心地向雷晓飞请教道:“小哥,这几道菜叫什么名堂?是怎样吃的?”

“这道菜叫‘生焗鳝’,刚才您也看见了,黄鳝是活生生地放入瓦煲中焗熟的,这黄鳝要这样吃。”雷晓飞示范地夹起一条黄鳝,在黄鳝肚那边轻咬着,扯动筷子,把整条黄鳝一边的肉撕下来,然后指着黄鳝肚里面的东西对洪七公说道:“这白色的那条是黄鳝的内脏,赃,不能吃,这黑色的那条是黄鳝的血,是滋补之物,但吃起来有点苦。”

“这个是炒田螺。”雷晓飞又示范地夹起一只田螺,先在田螺的后头吮一下,然后转过田螺,在田螺嘴用力一吮,肉进了雷晓飞的嘴,他把田螺掩盖咬掉吐出,再津津有味地嚼起螺肉来。

“这菜叫生菜,可以生吃。”

雷晓飞才示范完毕,洪七公已迫不及待地出手试尝,那馋相原形毕露。

洪七公虽然馋,但吃相并不猴急,只见他慢条斯理地把放入口中的东西细尝慢嚼,好像要把口中东西的各种味道一一品尝出来似的,一副食家的模样。

“唔,这黄鳝肉嫩、滑、香,口感一流;调味汁香浓、稠滑,味道也一流;面豉酱、八角、陈皮、当归、姜蒜等味料,不但僻去了黄鳝的腥味,还让这道菜添香不少,而且这味料的配搭也奇,真是绝了,吃过让人齿频留香……”

“田螺肉脆、鲜甜,这道菜的吃法很奇特,让人费一番周折才吃到壳里边的肉,所以引人垂涎;这道菜的调味料也很绝,豆豉、蒜茸、腐乳……还有一种不知是什么东西,味道奇特,让人吃到不愿停口。”

雷晓飞解释说道:“那味道奇特的是紫苏叶,这里路边常见的植物的叶子。”

“生菜生吃,鲜甜爽口,又可以解油腻。这三道菜配在一起吃,既照顾到营养,又能满足口感,而且各有特色,堪称绝配。不过我更欣赏的是这些菜的味道,唉,枉我号称吃遍天下,今天才知道什么是美味。能用这些普通平常的东西,做出如此美味的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小哥应该就是人们传说的‘食王’吧。”

雷晓飞谦虚地说道:“好事者乱说而已。反而是前辈您,东西才入口,就连配料也尝出,足可以号称‘食神’了。”

洪七公虽然刚才也在厨房,但他并没有细看雷晓飞的配料。所以,他每尝一道菜,就能随口说出菜的配料,这份功力,已超过号称京城“食神”的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