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十分奇怪,这几天以来,他和这只大狼也熟了不少,起码这只大狼见了他也不会再龇牙咧嘴了,看来这家伙对熟人确实还不错,怎么会吃人呢?这时姜明霞己笑道:“一定是小风叔叔,才这样鬼哭狼嚎的。”姜桓武也摇了摇头,道:“这个小子,芝麻点大的小事,到了他嘴里,就像天要塌下来一样,真到了要他做大事的肘候,他就又像是没事人一样。”
说着,众人一起来到了屋外,只见在院子里的大树上,正倒挂着一个人,离地面足有五六米高,正在荡来荡去,而且还不时冲着在树下抬头向上看的大狼做鬼脸,大狼虽然冲着树上直龇牙,但却够不着他,只能干瞪眼没办法。
云瑶赶忙把大狼招呼过来,姜桓武才对着树上的那人道:“臭小子,快下来吧。”
那人答应了一声,在树上一荡,双腿脱离树枝,在空中连翻了好几个筋斗,稳稳的落到地上。高原这才发现,这人十分年轻,最多不超过二十岁,而且身材瘦削,面目清秀,有几分像女孩子,但透露出一股机灵劲头来。
姜桓武指了指高原,道:“这是高原,是我刚交的好朋友,快过来见礼。”
那年轻人立刻过来,像高原施了一礼,道:“姜大哥的好朋友,也就是我凌风的好朋友,我就叫你高大哥。”
高原对这个年轻人倒是颇为喜欢,道:“凌兄弟,不用客气。”
姜桓武道:“这小子是一个孤儿,有时家里断了炊,就在我这里吃喝,因此和我关系不错,而且他的头脑灵活,十分机灵,上树下水,爬山涉涧,样样都行,在这村子里面,也算一号人物。”又对凌风道:“你来找我有事吗?是不是又没吃的了,要不要带支熊腿回去。”
凌风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道:“没有没有,上次打的那只野鹿还有一半没有吃完呢?我这次来是告诉大哥,我发现了狼群。”
姜桓声怔了一怔,忙道:“在那里发现的,一共有多少?”
凌风道:“就在西北方不到一百里的地方,数量可不少,差不多有六七百头呢?”
姜桓声点了点头,道:“还好,这数量不多,你先到族长家去,我马上就过来,如果打了这一群狼,今年村里就不愁过冬了。”
其实住在雁门关外的居民最怕的就是狼群,有些大规模的狼群数量会达到数千头,甚至是上万头,一冲一过,一般的小村子往往都会被狼群吃个鸡犬不留。因此毎一个村子外面都用圶土垒成了三四米高的土墙,除了防狼之外,也是用来防匈奴或马贼的洗劫,不过自从十几年前,李牧在雁门一战中大破匈奴之后,就在也没有匈奴来雁门关附近劫掠了,而一般马贼的人数并不多,也对土墙没有办法。
而遇到了小股狼群,则是一个好消息,一般会集中村里的轻壮年男孑集中行动,伏击狼群,往往都会大有收获。由其是现在已是十月底,己经进入冬季,因此伏击狼群,也能获得足够的过冬食物。而姜桓武自然是众望所归的领头人选,于是姜桓武把家里的事情交待了一下,立刻出门到族长家里,商议伏击狼群的事情去了。
就在第二天,姜桓武和韩秀容带领着招集起来的一百多名猎人,基本全部都是年壮年男子,也有少数几个年轻的妇女,一起出村去伏击狼群去了。村子的一百多户人家里,有八十余户都参加了这次行动,没去的十几家都是己经猎到了足够的食物,不想去冒险。
本来高原对打狼颇有兴趣,也想跟姜桓武等人一起去凑凑热闹,但想到自己还是尽快吸收护身符里的异能,早日赶去和李瑛鸿等人汇合,因此也就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