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锵!”
大刀与长戟相交,汤陈只觉手臂发麻,当即心中大骇。
他自持武力过人,每逢战事必定冲锋向前,很难遇到敌手。他却没有想到,今日与这个黑大汉仅仅交手一招,就险些握不住手中的武器。
两马交错而过,汤陈调整了一下呼吸,调转马头大声说道:“再来!”
“踏踏踏!”
战马再次奔向对方,这次汤陈把大刀抡起了一个诡异的弧度,直接砍向典韦的脑袋。
他十八岁随父出征,而后经历大小战事数百场。在生与死之间,磨练出来了一套杀人的刀法。
典韦望着大刀砍向自己,眼神一缩。他仰面躺在马背上,一戟刺向汤陈的胸膛。
自从在雁门郡与吕布一战之后,典韦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段时间他每日都勤练武艺,渴望有朝一日能够击败吕布。
刚才汤陈的那一招,他其实完全能够一力降十会,用大戟击飞汤陈的大刀。
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因为典韦知道,与力气不如自己的人交手,固然能够以力压人。
但是在与吕布那等顶计武将交手的时候,若是没有过人的技巧,只能率先耗光自己的体力。
汤陈到底是从战场中走出来的猛人,他丝毫不顾典韦刺向他的大戟,反而用力翻转大刀,直接看向躺在马背上的典韦。
战场上的经历告诉他,武将越是怕死,就死的越快。
在与鲜卑交战的九年之中,他不是没有遇到武力比他相当,甚至强上一筹之人。
但是他每次都靠着那股悍不畏死的狠劲,才能斩杀敌人,并且活到现在。
他一刀砍下去,典韦若是执意刺向汤陈,那么两人也就只能同归于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