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甲盗窃了一只羊,羊头上有绳,绳值一钱,问应如何论处?
秦律中对于这些都有记载:若果真如此,甲所要偷的是羊,绳是拴羊的,甲就把羊牵走了,不应以超过盗羊议罪。
综上所述,秦律有时虽然唯法,却也有些唯心。
盗贼原意只是偷羊,并没有想要偷拴羊的绳子。盗贼之所以拿走绳子,也是因为绳是拴羊的,故此只能算这个盗贼偷了羊,而不能算他还偷了绳。
不管是这个例子,还是前面的不知者不罪,都可以看出秦律有着人性的一面。
文昭与夏侯兰、程昱、陈群多次研究过秦国、大汉的律法,才制定了新的法律,用以治理关中以及并州、凉州。
这在种新的律法之下,人们见义勇为已经不是一种道德鞭策,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若是面对盗贼盗窃、凶手杀人,附近百姓视而不见的话,都要遭受法律的制裁。当然,关中法律对于这种情况的制裁,远远比秦律中轻得多。
毕竟事实证明,秦国法律的制裁亦是太过严厉,两幅铠甲的罚款,根本不是一般家庭能够承受的。
第500章 为父触法
在新的法律之下,见义勇为有奖励;放纵盗贼、视而不见却要受罚;诬告他人反座。假如人们果真抓住盗匪、凶手,官府还会对出手帮忙的百姓进行奖励。
正是因为这样,百姓们见到关武想要离开,才奋不顾身的将其团团围住。
若是文昭看到百姓们现在的举动,肯定会感到非常欣慰。
关中不仅立有新法,而且勒令官吏们必须为百姓普及法律知识。
自古以来,立法从来都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然而想要将法律深入人心,能够贯彻的实施下去,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就好似历史上陈胜、吴广起义一样,他们两人也正是借助了百姓们乃是法盲这个特点,才盅惑众人与他们一起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