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一直待在己吾,可是在他们内心深处,也十分希望能够见到典韦。
前段时间,他们已经得知秦王以及典韦领兵南下,准备攻打己吾的消息。
有不少县兵都在暗中串联,相约只要县令不开城纳降,他们就杀掉县令迎接秦王、典韦入城。
典韦在己吾的威望,由此可见一斑。
“踏踏踏!”
官道之上,战马奔腾,陈旭手中拿着上好白蜡杆制成的长枪,迎风而立。
自从上次被毒箭射中肩膀以后,陈旭身体就大不如以前,再使用原来的大铁枪,就显得有些吃力。
白蜡杆枪身轻便,变化多端,陈旭用起来倒也无碍。
故此,从那个时候开始,陈旭就撇弃了那杆大铁枪,每次出征都是随身携带白蜡杆长枪。
陈旭仍旧是往常那种装扮,一身黑衣黑甲,配合着手中的白蜡杆长枪,显得有些英姿勃发。
扬起了手中长枪,陈旭遥指南方,说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兄长今日功臣名就,返回家中定会得到乡邻的祝福。”
典韦虽然一直都是陈旭亲兵统领,可是在关中诸将之间的影响力,却是无与伦比。
哪怕战功显赫,还属于外戚的赵云,见到典韦也要礼让三分,不敢有丝毫怠慢。
可以说,典韦现在的确是功臣名就,在整个关中都有着强大的影响力,乃是令人不敢忽视的存在。
典韦黝黑的脸庞,此时显得有些局促,丝毫没有那个睥睨战场的上将模样。
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若非跟着主公,我不过是一个被朝廷通缉的杀人犯,一直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又岂会有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