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林西则和时越来说,却刚好合适。
原主高中毕业后就去了酒吧驻唱。
他本身都还是个大小孩,一个人抚养林一唯,日子过得紧巴巴,进了娱乐圈之后,手头虽然宽松了,但也很少来这种地方逛。
所以在百货商场里逛,林西则感觉还挺新鲜的。
在大魏的时候,他的衣物都有人帮他准备,只要逢年过节,娘亲就会量了他的尺寸,亲手帮他做一套新衣裳。
虽然娘亲的绣工不咋滴,但他还是会兴冲冲地穿上身。
记得有一年元宵灯会上,不小心撞见纪时越。那厮不长眼,手上的花灯撞在他身上,蜡烛把他的衣服烧了个洞。
明明是他的错,他竟还好意思挑剔他的衣服丑,不仅如此,第二天居然命人送了一套新衣到他府上,说是送给他穿。
简直……岂有此理!
越想越恼火,林西则只好深吸一口气,调节好心情,随便进了一家品牌店。
这家店的装潢很别致,衣服看上去也挺舒服的,他便认真看了起来。
时越虽然也能感受到林西则的情绪变化,但他毕竟没有读心术,所以不知道前世的自己,又被林小将军在心底凌迟了一万遍。
他一直跟在林西则后面。
趁他没注意,他偷偷跑到前台,找到经理,说了几句话,这才快步走回来。
“盛哥,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
林西则挑了一件休闲衫,扭过头来,时越刚好回到他身边。
时越笑了笑,轻声道:“嗯,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