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个,蔷薇似乎犹豫了一下,而后将自己脖子上的一个不起眼的小项链解了下来,带在了玫瑰的脖子上。
玫瑰愣愣的,不知道这是为啥。反正从她很小的时候一记事,就知道妈妈一直带着这个小小的项链。那是一个细致的链子,坠子是一个比拇指大一点的蔷薇造型。而且自打记事以来,这项链就从来没换过。哪怕金蔷薇家族富可敌国,但这条链子却始终不换。
蔷薇笑了笑,在女儿脸蛋上摸了摸,说:“别大惊小怪的,这就是妈妈的一个贴身物件罢了,也没什么特殊含义。这项链和这枚家主戒指在一起,就是金蔷薇家族的家主信物,只不过现在这年代,这东西已经不重要。”
说着,蔷薇伸出手,手指上那枚不起眼的铜戒指让玫瑰看了看。不过,那枚戒指几乎像是扳指了,戴在了她的大拇指上。因为她是女人,手指纤细。金蔷薇家族成立以来,不乏男性家主,他们当然就要戴在别的手指上了。所以这戒指也不可能适合每一个人,只能选择一个适中的尺寸。
“不过,这枚戒指暂时不能交给你。要等我的小鹰真正长大了,才能担起这副担子。”蔷薇说,“这条项链你戴好,跟了妈妈多少年了,是个念想儿。”
其实,家主信物什么的也都是个形式。就好像蔷薇现在真的弄丢了这玩意儿,金蔷薇家族就不承认这个家主了?不至于,也不可能。现在这个时代,太多的东西比一些死物更能证明身份。这些东西的价值,无非已经成了一种表象,一种空虚的象征意义。
玫瑰点了点头,摸了摸胸前的链坠儿,终于还是下车了,依依不舍。
随后,她找了个市郊的酒店,悄悄的住了下来。而且就在拉斯维加斯的西郊,这样似乎距离易军说的接应人更近一些吧?莫名其妙的,她就选择把这个当成了一种依赖。
不过还好,母亲没有过多追问易军那个不着调的寻人启事的事情。终究是过来人,知道情之一字终难舍。那铺天盖地的寻找感动了玫瑰,说不定也小小的感到了蔷薇。让蔷薇知道,易军和她当年认识的男人不一样,更有情有义。尝试过情伤的酸甜苦辣,她对女儿这种事也不想过度的压迫,只能渐渐让女儿忘掉吧。时间,时间才是忘情的唯一方法。
……
结果第二天一早,蔷薇等人就浩浩荡荡的杀到了家族的新居住地。她,玫瑰的三叔、四叔,陈老板,以及李迪克的两个儿子大公子、二公子,都到了现场。
今天的主要议题,就是赶紧从两位公子之中推选出新的长老,接管内务事业部。
几个人的上衣兜里,还都插着朵白色的小花儿,大公子和二公子更是戚容满面。刚刚死了父亲,他们的情绪波动最大。不过也在家族之中历练很久了,知道眼前这是天大的事情,必须稳住心神谨慎对待。
姑姑蔷薇坐在正中间,两旁分别是三个长老,两个公子则坐在了对面,好像是应聘的职员。让大家觉得奇怪的是,另一个长老玫瑰却没来。
三长老有点奇怪:“玫瑰呢?”
蔷薇似乎漫不经心的说:“她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