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胖嘟嘟的小肉包形象突然如此鲜明的出现在眼前,黎荀落脸一红,嘟嘟嘴说,“我来就我来。”
吴朝暮毕竟常年混迹那个圈子,在他笔下 ,最为浓墨重彩的,却全都是女性的角色。
古朝戏子,
民国学生,末期艺伎,清冷贵族,于他笔下,生活灵动,但凡是能有的鲜明角色,吴朝暮几乎全都写过,而且写得活灵活现,仿佛真的就在这世间走过一遭。
所以也是因此,他见惯了这些带有独特色彩的人,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新鲜,自然就行了。
所以黎荀落主要还是舒适为主,只给钟携化了个淡妆。
底妆全部化完,只剩下口红的这一个步骤的时候,黎荀落捧着钟携的脸端详了一会儿。
钟携任由她看,面色不动,双手在黎荀落腰上放着。
此刻黎荀落分开双腿坐在钟携身上,和她面对面,虽然是以一个俯视的角度往下看,但距离却相当的近,近到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钟携终于往后退了退,清清嗓子说,“贴得这么近能看到什么?”
黎荀落眼睛一弯,“连你脸上的绒毛都能看见,姐姐你可太好看啦。”
钟携唇角一挑。
黎荀落往后面看了看,钟携的口红色号很全,一时之间她也不知道该选那种的。
她自己夏天用的裸色比较多,色调比较鲜活,钟携日常用的红色调比较多,全都铺在桌子上,还都有试色卡。
想了想,黎荀落还是挑了一支钟携平时最常用的。
“刷子坏了,不能上唇妆”钟携看了眼垃圾桶,“直接上嘴吧,或者你用手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