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蔷咬着牙关,没有说话。
岑兵说:“你是明星,我把那些给你粉丝看,你觉得怎么样?”
季蔷脸色一变,眼神却依然还是那样澄澈坚定。
这个眼神激怒了岑兵,岑兵说:“你不怕我?”
季蔷点点头,认真地说:“怕啊。”
但我觉得,你更怕。
这句话她没有说出口,却明明白白地写在了眼神里。
岑兵猛地站起来,抓住了季蔷的胳膊。他抓得很紧,季蔷立刻觉得疼,更别提挣脱了。
岑兵说:“老子倒要看看,你还能装多久的清高!”
岑兵又欺近了些,他的呼吸打在季蔷的皮肤上,季蔷浑身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小混混们走出民居,嘴上还在聊方才的事情。
“……岑若是女同性恋啊?看不出来啊,她们俩都挺女的。”一个曾经见过岑若的小混混说。
另一个年轻一些的说:“除了咬死那条狗以外,岑若还做过什么?为什么大伙都有些怕她的样子……”
先前那个小混混不知想起了什么,脸上露出了害怕又厌恶的表情,说:“那是条公狗,单单咬死也就算了,她把狗的那个都咬下来了……真是太可怕了,见过那场面的人,绝对不会小瞧她。这女的太狠了……”
年轻的小混混愣了愣,面色纠结地说:“我现在感觉下面凉飕飕的……”
闲聊间,几人走到了巷子口。
正当他们要拐弯的时候,忽然迎面走过来一个女人。他们没当回事,却没想到那女人三下五除二就撂倒了一个混混。
剩下两个混混大惊失色,正要反击。
“岑若?这么快?!”
岑若衣着时尚而精致,一看就价格不菲。可她赤脚踩在地上,用高跟鞋当武器的样子,却充满煞气,与任何”都市白领女性“的刻板印象都不相符。
被撂倒的那个小混混甚至有一种错觉:这么多年来,岑若是在同他们一样,不,比他们更加凶狠的环境里生活的。
岑若捏紧了高跟鞋,眼神里有一种不管不顾的野性,她说:“你们知道是我?”
时间紧迫,她找不到刀枪棍棒,只能急中生智,拿高跟鞋当武器。
好在这鞋子跟高且坚固,再加上气势加成,倒也能用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