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页

问多了,陆娜才勉强:“就是喜欢闻着这个味儿。”

苏文瑾都格外把玉米又仔细闻一下:“田螺哥他们买的玉米可真是好品种,就是香。”

陆文龙也闻一下,脑子转得快:“听二狗说,他们场子里面都有喜欢闻打火机味道的,没事儿就拿个打火机放气给自己闻,就跟吸毒似的!”

蒋琪也知道:“哦,这也是成瘾性的一种,对脑子伤害挺大的。”

杨淼淼再看一眼手里的玉米棒子,怀疑:“这个闻多了不伤脑子吧?”

陆娜不做声,只是偶尔抬眼看看前面坐在驾驶座上的陆文龙,眯上眼又一粒粒的慢慢啃玉米,也许只有她自己才明白,当那支手枪一直顶在她和陆文龙之间的时候,开始惊慌得都要尖叫起来的时候,就是陆文龙刚啃过玉米棒子的手一直捂在她脸上,就是这样一股味道,却让她在那生死攸关的时刻安静得好像从来都没有这样安全过。

突然一下没了父亲和母亲,长颈鹿一样的小女孩不惊慌是不可能的,她不过是在给自己找个安定的依靠,甚至面临抢劫犯的危急时刻都比不上这种家庭变故带来的惶恐,没曾想却因为这样一股清香味就让她迷恋得难以自已。

只有自己知道,也许是那个能听见沉稳心跳声的宽厚胸膛,也许是那个有力坚定的怀抱,就让自己再也没有感到慌乱,似乎这个气味就能替代那一刻所有的气息。

那就只有自己知道吧。

第七百一十四章 不过如此

下午四点过,黑色的越野车才堪堪从山间盘山路钻出来接近江边,也就看见那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小县城,自打带着弟兄们从县城到渝庆发展,陆文龙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很奇怪,他很少有别人对故乡的那种眷恋或者深厚感情,纵然他在这里跟苏文瑾和蒋琪青梅竹马的长大,也在这里跟汤灿清邂逅盘缠,却一直都没有觉得有多值得依恋,也许就是这里除了跟姑娘相濡与沫的情感之外,没有格外的亲情吧。

但些许的激动还是有的,蒋琪指点:“哪哪,那边都是重新修过的,公路这里就算是修好了,唉,真不知道中间又是哪些人在怎么修路,看着边上还是崭新的路基,中间就豆腐渣似的坏成一片。”

苏文瑾也回来得少,她的情感几乎就跟陆文龙是一模一样:“也算是带豆豆回来看看,还是在路边洗个车再进城吧?”实在是一路上都在泥浆里面滚爬,看着跟个泥乌龟似的,进了城估计都得被围观。

陆文龙点头,随便找个路边给货车加水的地儿,就自己拿了橡皮管子冲洗车身,陆娜看看抱着孩子的苏文瑾,习惯不做事的蒋琪,还有正在研究周围地理地貌风景的杨淼淼,踮着脚去找了把没几根毛的破刷子,装模作样的要帮陆文龙洗,被陆文龙作势要对她喷水,吓跑了,陆文龙自己洗洗刷刷的多利落,才不要她来碍手碍脚呢。

还别说,这丰田越野车一旦洗干净了,就呈现出一种截然不同的豪华大气来,姑娘们重新上车的时候,都忍不住看了看:“比白色和绿色的越野车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