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那个同学为什么要打我,他说我晚会的时候坐了他的桌子。
从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一个人欺负另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那个同学叫郝越,身体非常壮实,最少顶我两个吧。
他打了我足足有五六分钟,正好有几个青年路过,他们管了闲事。把郝越骂了一顿,同学们一哄而散,我也哭着回家了。
那天晚上,我决定改变自己,做老好人是不行的,这个世界必须得够恶才能生存下去。
我先总结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会被欺负,同时也参照班上其他常被欺负的同学,最终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我家里无权无势,父母也没什么本事;第二,我不够机灵,也不会说话;第三,我实在太瘦弱了;第四,我长得也不咋地。
第二天,我拿着自己存的二十块零花钱,先用十块钱买了一包香烟,到学校找到了当时年级的老大阿福。
当时十块钱算好烟了,大部分都是抽五块钱的,包括我爸都是抽五块钱的。
阿福和我小学是同学,我以为他会帮我,结果他把我骂了一顿,还让我滚。
比这惨的是,给烟的时候,郝越恰好看见了。又把我拖进教室,当着班上同学的面,又狠狠踹了我两脚。
我觉得丢人,就跑出教室,不知不觉就来到昨天挨打的地方,结果又碰见了昨天晚上管闲事的那几个青年。
原来他们在下水道里抽烟、喝酒,被我的哭声给吵到了。
当时的情况,我记得非常清楚,我正哭着呢,就听见一个人说:“你在那鬼哭什么呢?”
我扭头一看,就看见一颗脑袋。
没错,就是脑袋,当时把我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