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页

原本他们也想过将琉璃接回事务所那边生活,但是想到现在的琉璃最害怕地是陌生的环境以及陌生人,现阶段还是让她在熟悉的环境生活比较好,于是他们只好搬过来。

别墅里面空房间多的是,就算再多住几个人进来都没什么问题。唯一有些不方便的是这里离绵绵读书地小学比较远。坐校车的话需要40多分钟才能到达。为此,乔现在每天早上都需要提前半个小时将超喜欢赖床的妹妹叫起来,另外吃晚饭地时间也要稍稍延迟一些。

至于工作的话。乔汨现在都会与客人约在外面的咖啡厅或餐厅碰头,而且接受的都是一些不需要出差的短期委托。

对于绵绵来说,只要可以跟哥哥在一起,不管住在哪里都无所谓,所以很快就适应了别墅里面的生活。

而且奇怪的是,绵绵以前老是对琉璃这个性格别扭的女人看不顺眼,两人老是像是八字不合一样经常斗嘴。但是对于现在这个如同小孩子一样的琉璃,绵绵却与她相处得十分自然融洽,几乎每天放学之后都会跟琉璃一起玩游戏,或者带她到院子里面去抓虫子。就像两个投缘的小鬼一样。只不过就心智年龄来说,绵绵实在比现在地琉璃要人小鬼大得多,因此每次带头的都是她。

经过两个多星期的相处后。琉璃已经跟叶月和绵绵十分亲近了,完全没有了当初地陌生感。

但是唯独对乔汨。琉璃却始终不肯接受他,每次看到他都会下意识地戒备起来,更不用说接近他了。

乔汨每次看到她这样害怕自己,心中都会产生一种隐隐的刺痛。

都已经过去两个多星期了,他实在想不明白她既然能够接受叶月跟绵绵两人,却为什么始终不能接受他。难道在她地潜意识里面,她真的这么讨厌他吗?每当想到这里,乔汨都会有种说不出来的强烈压抑感。

他多想亲口告诉她,除了叶月之外,他也一直在等着她呀。

深夜时分,当所有人都熟睡着的时候,乔汨却一个人半躺在大厅的沙发上喝酒,而且喝的是任苍穹最喜欢的那种犹如酒精一般的高浓度烈酒。

感受着那种辛辣无比的液体慢慢地从喉管流过,乔汨忽然笑了笑说:“任苍穹,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喜欢这种又呛又辣的酒了。这玩意喝久了,的确是有些味道,跟那些普通的酒完全不一样。托你这混蛋的福,我现在已经开始有点变成酒鬼的倾向了。”

这时,从他脑中传来了任苍穹懒洋洋的声音,“看来你这小子总算有点开窍了。喝酒就要喝最烈的酒,玩最漂亮的女人,骑最烈的马,杀掉所有看不顺眼的家伙,这才是老子喜欢的生活。

老子十八岁时做过最得意的事就是向青城派的掌门报仇。当年青城派掌门在半年前杀掉了老子两个同门师弟,还打断了老子三根肋骨。老子当时虽然功力尚浅打不过那老家伙,但有仇不报可不是老子的性格。所以老子就趁他闭关练功的机会,偷偷溜进青城派上了他的老婆。给他一顶特大地绿帽子。

那娘们被老子上了之后,害怕得一直不敢声张,怕被人知道这件事。结果就这样那娘们成了老子的相好。每次老子经过青城派附近的时候,都会将那娘们叫出来风流快活几次。

老子一直怀疑,那老家伙最小的儿子可能正是老子当年所留下来的种,因为从时间上来算,跟老子跟他老婆相好的时候差不多。尤其是那小子的眼睛跟鼻子,看起来简直跟老子一模一样。如果真是那样就好笑了,堂堂的青城派掌门竟然给老子养儿子,而且还将他当成了宝贝一样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