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一种类似平贾制度的程序?”司马迁在心里猜测着。
如今,平贾制度,完全正规化和制度化,在汉室各大城市之中,由主爵都尉与市集擅权共同商议,决定物价涨跌和供应量。
而擅权,则由市集商人推举。
按照去年增修的《平律》补充条款规定,每一百万钱的纳税额,可以推举一位擅权来作为平贾,与官府打交道。
纳税等于权力与地位的概念开始方兴未艾。
而在这安东,司马迁感觉,大抵应该是采用类似的设计和程序。
只是,这个过程,外人根本不清楚具体细节。
司马迁只从他人口中得知,都护府每次公议的与会者,都各不相同。
都护府的官员,似乎有一套用于遴选与会者的制度。
涉及商人,就找商人中的代表,涉及地方,就邀请地方贵族、官员,涉及民政,就邀请三老与知名长者。
整个制度,处处都体现着杂家思想的影响和渗透。
读过《吕氏春秋》的司马迁,当然清楚,这是用众和众智思想的结晶。
但问题是……
“此制度,恐怕难以长久……”司马迁在心里感叹着。
要严格且恪守这个制度,需要都护府的都督有容人之量,有广阔胸襟,能听得进意见,还得能够在关键时刻做出铁腕而果断的决断。
更必须有着超常的魅力和影响力,可以说服和劝服那些不同意见者。
尤其是都督本人,必须可以克制自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