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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瞧了张仲坚一眼,漫不经心地笑道,“自古以来,攻与守,就如矛与盾一样,是在不断发展之中的。有了更尖锐的矛,就会有更坚固的盾。火炮虽猛,但不过是因为新铸造使用,一般人还不了解其特性。其实火炮也还是有许多缺点的,比如铸造成本高,花费时间长,运输不便,耗费高,需要专门的炮兵等等。”

“但你还是把炮拉到了卑沙城下,并且轰了两三千发炮弹不是?”

“是啊,可是我告诉你,我们的炮采用的是铁铸,虽然成本降低了数倍,但用青铜铸炮寿命能有一千发,可采用铁铸,寿命却只有六百发左右。铸造这么一个大家伙,耗费无数,结果只有六百发寿命。”

虬髯客大惊。

“才六百发?不可能吧?”

“有什么不可能的,这玩意,每用一处,就减少一次。六百次,这是试验得来的数据,六百次后,差不多就不能用了,要不容易炸膛。”

“那火枪呢,能射多少发?”张仲坚没想到,那看似如此犀利的火器,居然还有这么多缺点。

“火枪就更不如火炮了,差不多一百来发的寿命吧。”

“才一百来发?”

用的差不多了,就只能回炉重铸了。

张仲坚摇头,“这么一说,我倒觉得这火枪也很一般了,射的慢,射的近,还射不准,偏偏大风和雨天还不能用,造价还挺高。比起弓和弩来差的远了!”

李超也不反驳,在大批量生产出燧发火枪之前,火枪手确实是个比较鸡肋的兵种,跟同是远程兵的弓箭手是没法比的。当然,火枪手也有其用处,他不需要怎么训练,也对身体素质什么的没什么要求,用来迅速组建、作战倒也有用。

毕竟火枪手靠的就是猛烈的弹雨打击。

一个弓箭手培养的周期长。而弩的制作,其实比火枪还要麻烦一点。

火枪的缺点还是现在造价较高。

“不过这火炮真是厉害,哪怕只有五六百发的寿命,有造价高,运输不便等问题,可怎么都还是了不得的发明。再笨重,也比投石车要好啊。而且威力也强的多。尤其连船上都能装载使用,若没有这火炮,卑沙城别说三天就破,三十天也未必能破。当初来护儿夺取卑沙城,可是几万人围攻,耗费许久才拿下的,伤亡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