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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瘸子没作声,继续饮酒。

三人的简单聊天中,似乎并没将那一百万计算进来。陈玲没有,林泽更加不会。

馄饨上来前,林泽跟陈玲就着那口感并不好,味道也很一般的凉菜喝了四两。陈瘸子酒壶里的半斤也很快见底。

一碗馄饨大约二十只,在沸水的煮食下,一只只馄饨饱满鲜亮,上面撒了一层葱花,更使汤汁鲜美。仅仅是嗅一嗅便食指大动。

陈玲很没淑女风范的抓起勺子说道:“我饿的发慌,不跟你们客气了。”

三人埋头吃完馄饨,林泽便扭开另外两瓶白酒,往自己杯里倒了四两,陈玲也似乎很有兴致,抢着倒了一杯。见陈瘸子摸了摸嘴角,林泽往他面前推出一瓶白酒,笑道:“还喝吗?”

陈瘸子那浑浊的眸子深深地扫了林泽一眼,沙哑着嗓子道:“喝。”

很少有人喝酒可以一点儿下酒菜都不要,即便再嗜酒如命,也至少得有一碟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但陈玲不需要,陈瘸子也不需要。林泽更不需要。

通常而言,只有习惯了一个人喝酒,并且不是因为酒瘾来了想喝,纯粹是为了喝酒而喝酒的人,才会不需要下酒菜。而这样的人,大抵都有那么一两个不愿向别人诉说,会一辈子憋在心里的故事。

三人很有默契地将杯中酒水饮尽,林泽又扔了几张钞票给老板。很直白地说道:“买酒。”

老板年过半百,动作却是相当利索,不到一分钟,他便买了一袋子白酒。这一回他吞了八十块。一方面是他觉得这一袋子六斤白酒够灌趴三人,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跑腿的,自然要捞点小费。合情合理,理所应该。

三人分工很明确,一人两斤。生活在南方的人不像北方人那样到了冬天,需要承受零下十几二十几度的可怕低温,所以在酒量上要普遍低一些。林泽算半个北方人,虽说大多时候都在满世界跑,但有好酒量的理由。陈玲作为一个纯种南方女人,除了大学四年在燕京,他几乎没怎么在北方生活,酒量大得惊人就有些说不过去了。算上起初的那将近一斤,这个体重撑死一百出头,身穿性感制服装的艳丽女人竟是跟另外两个男人一样,足足灌了三斤下肚。

喝光白酒,女人面露酡红,水汪汪的美眸布满朦胧,一副醉眼微醺的模样撩人心扉。那红润诱人的嘴唇一开一合,但凡是个男人瞧见都有一亲芳泽的冲动。

啪嗒。

林泽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稍微压制了一下有些上脑的酒精,面露平和地望向对面的陈瘸子,问道:“有什么打算?”

“没有。”陈瘸子点燃香烟,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