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参就是觉得童七郎的案子难以下手,才来问徐平。若想重判,没有适用的法律规条,李参又没有法外施刑的魄力,当然他也没有那个资历与声望。
徐平是有的,李参正是想让徐平把事情担起来,对童七郎法外施刑,一了百了地解决河阴县这里的乱局。
法律定出来并不是死的,终究只是个参照而已,官员并不一定要完全按照法律判案,只要你的理由能够得到上司和百姓的认可就行。像春秋决狱之类,法外施刑,一事一议,以后其他案件不能援引成例而已。
但要这样做,官员自身资格要过硬,让别人说不出话来。
像张咏为崇阳知县,管库小吏带一文钱出来,被发现之后向张咏叫板:“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便就是当时规定,盗罪一贯以上才能处斩,一文钱按律最多就是杖刑而已,而且张咏作为知县只能判杖刑以下的案子。
结果张咏留下了那流传千年的判词:“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然后亲自持剑斩了小吏。
这是典型的法外施刑,哪怕就是在当年的太宗时候,也没有人认为张咏说的判词把盗钱数额弄到一贯以上就合法了,那只是一个借口而已。事后张咏没有因为此事受到处罚,只是上下都认可了他的做法。当时正是进士大规模地扩招,而且被重用的时候,宋太宗正要借这件事确立进士们的地位和权威,同时打压胥吏而已。
李参恩荫入仕,法外判刑他还没有这个资格,他下面的孟州僚佐就更加没有。
徐平是一等进士出身,龙图阁待制,永宁郡侯,而且圣眷正隆,铁了心要处置童七郎,完全可以像当年的张咏那样,对童七郎法外施刑。
第53章 查税
正午的阳光照耀在大地上,刘小乙端着盆在地上洒了水,可不大一会,便就蒸腾干净不留一点痕迹。只有高大的银杏树遮住一大片阴凉,坐在下面分外舒爽。
李参站在树下,想了好久才叹了口气:“这个童七郎,实在是滑不溜手。他在这里开窖口,赚了大把钱财,却不买房不置地,只是一些浮财,不赋不税。再加上窖里烧的那些仿冒的酒器,在赌场里从不滥赌,可知是个十足的刁民!但偏偏他做的事情按律都不是重罪,不过杖几十而已,这等刑罚如何能够治他?这等人物,以后河阴县没了蒋大有一家对他的掣肘,不是愈发无法无天?”
徐平点头:“去了一个蒋大有,站起来一个童七郎,这不是前门拒虎,后门进狼?”
“又奈何?律法森严,下官也只能按律法治他,了不起也只是行杖的时候用些力罢了!待制,你难道就看着这种人逍遥法外?总要想个法子!”
听了这话,徐平不由笑了起来:“说了这半天,我这里倒是想出个办法,就不知道李通判做不做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