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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万石!!!

……

什么概念?

也就是说,涯州哪怕按最基准的农税上缴,不加杂捐之钱,即可向朝廷交付农税五十万石粮米。

五十万石粮,正好相当于每亩田地缴农税一石……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要知道,大宋全境有造册耕田一亿两千万亩,去除官田、学田、职田和私田,去岁收取粮税,算上杂捐苛税也不过两千四百万石。

这意味着,全宋的田地除了涯州,把役钱、苛税都算进去,每亩土收给朝廷的产出也不过就是涯州的五分之一!!

……

赵祯也好,文彦博也罢,连富弼这种老成持重的人都惊的一宿没睡着觉。

朝堂上的相公们都不敢想,要是全宋的粮产水平都和涯州一样……

好吧,纵然这里面有涯州每年可种三季的优势,可是,满打满数,把北方两季、天寒减产的因素都算进去,能达到涯州的一多半儿应该不难吧?

那可就是原来农税的三倍啊!

再加上这个捐、那个役,朝廷多收个千八百万贯银钱……那不就是玩儿一样?

这还不算什么,粮食增产的意义可远不止朝廷的收入。

农户手里余粮大增,那意味着整个大宋都要富起来了。

不缺粮,就意味着民间抗灾能力的增强,朝廷赈灾成本的下降。

百姓手里有了粮,第一件事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