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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天此时正在蹬着三轮车送两个女孩子到还有几条街远的育才职中去。
这是一个炙热的夏日。太阳高悬着,好似要把天空烧出一个大窟窿,艳红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地面像是着火了,反射出油一般在沸煎的火焰来。在这样的照射下,县城里的每一根钢筋,每一块水泥似乎都在喘息着。
张浩天没有喘息,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炙热的天气,今年他虽然只有十八岁,但在两年前,这个县城的三轮车师傅中,蹬车的速度就没有谁比他更快了。
实在太热,张天浩就解开了衬衣上的两颗钮扣,然后就听到了后面的两个女生在发出窃窃私语。
“喂,你发现没有,这个蹬三轮车的真的好帅好酷,有点儿像黄晓明,又有点像古天乐。”
“哼,要你说,我早就发现了,我看他比黄晓明和古天乐好像还要帅一些,身材也好,只是可惜了,是个蹬三轮车的,你闻他身上发出的汗臭味儿,真恶心。”
“嘻嘻,我倒不觉得恶心,这汗味儿很好闻啊,不知道是不是小说里说的那种男人味儿。”
“哈,你是不是发花痴了,要不等会儿下车,我帮你要他的电话,你去追他,天天在一起闻他的男人味儿。”
……
张浩天默默的听着,这两个女生类似的对话,他已经听得太多了。
不错,如果他换上一件稍微体面的衣服,就没有人会猜得到他只是一个拉三轮车的车夫。
伟岸健硕的身材,古铜色的皮肤,一张很粗犷的国字形脸庞,五官却如刀刻般的俊美,眼睛里有着一种超越年龄的深邃,站在人群之中,他完全可以鹤立鸡群,傲首四顾。
无论遗传基因出现过什么奇迹,瘦小的张世忠都不可能拥有这样的孩子的,就在十七年前,他外出打工,却在一个偏僻的垃圾群中,发现了一个弃婴,那时候张浩天已经被蚊虫叮咬得全身都是红疙瘩,衰弱得连哭声都发不出了,是张世忠送他到了医院,用自己仅有的几千元钱救活了他,并收养起来。为了这事,他的老婆还借机离了婚,跟着一个男人跑了。
所以张浩天是与张世忠相依为命长大的,不过张浩天也很争气,从小学到初中,他的成绩在全年级永远都是第一。
对他来说,第二绝不是荣誉,而是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