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不用。”洗翠嘴快,又仗着刘氏宠爱,抢着答道:“少爷身子好了,太太和少奶奶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计较?”
“这丫头,一点规矩都没有,凭白让少奶奶笑话。”刘氏佯怒瞪她一眼,又对汪克凡笑道:“诗华可真是贤惠,到门口已经看了几回,若非不便出门的话,早和洗翠一起去寻你了……”
“那就多谢你了。”汪克凡只好向傅诗华再次赔礼,顺便又看了她一眼,这个名义上的妻子容貌生得十分秀美,手如柔荑,肤如凝脂,一看就是从小条件优越的富家小姐,却陌生的仿佛不太真实。
妻子?相濡以沫十几年的妻子在另一个世界中,只怕此生永难相忘,和她相比,犹如路人的傅诗华完全没有感觉。
几人说着话回到屋中,刘氏陪着汪克凡洗手净面,然后坐下解开他发髻,亲自替儿子重新梳头。
“凡伢子,你是读书人,又有秀才功名在身,出门不说峨冠大袖,起码也得带头巾,穿长衫,别让人笑话……”
虽然被刘氏数落,但汪克凡两世为人,怎会不知她是一番好意,当即笑着一一答应下来。
明朝的穿戴打扮他还不太适应,衣服还罢了,头发实在难以打理,汪克凡虽然拥有四少爷的记忆,手底下却完成不了这么复杂的任务,梳的发髻让人不敢恭维,跑步的时候招来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作为军校讲师和历史发烧友,汪克凡对南明时期的历史非常熟悉,很清楚头发在明末的重大意义。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一句话说明了所有问题。头发代表着态度和立场,汉家衣冠,在明末就是卫道的象征,无论如何都要保留;除非打算做个满清顺民,改留一条“金钱鼠尾”的小辫子。
想到这里,汪克凡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为将来的处境隐隐担心。
明末清初是有名的乱世,充斥着屠杀和战争,湖广又是南明和满清反复较量的前线战场,昏昏噩噩的随波逐流,恐怕难逃厄运。
现在已是1644年的初夏,不到一年之后,李自成就会率大军南下湖广,清军随即尾追而来,整个湖北都将沦陷。
乱世将至,得尽快做点什么了!
眼神无意中和傅诗华一碰,不等闪出火花汪克凡就转开了目光。这是另一件麻烦事,自己继承了四少爷的身体,也继承了他在这个世上的责任,乱世将至,他的父母家人都压在自己的肩膀上了。
时间不长,刘氏为汪克凡盘好了发髻,佣人送上早点粥水,几人一起入座用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