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后备箱,里面东西挺多的,陆识骞抬手把一些东西放到后座上,转身就看到了一本画册静静地躺在后备箱里。
他拿起来,这是十一的时候许初霄搂的紧紧地不让他看的。
翻开第一页,是他自己,第二页,第三页……整整一本,全是他。
每一页下面都有一行小字,歪七扭八的,都说画画的人写字也不丑,偏偏许初霄是个例外。
“今天数学就对了三选择,想死。”“英语阅读为什么一个都看不懂啊!!!”“不想上学了,想去种地!”……
陆识骞饶有兴趣地翻着,大多都是吐糟成绩没起色,再往后翻,有一段话,吸引了他的目光。
“我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年龄、身份……关于他的一切我都不知道,我就是看他长相还有他给我递纸就喜欢上他了,天哪,太傻了吧……但是许初霄,你要努力啊,如果你考上南山,没准还会再见到他呢。”
陆识骞抬手轻抚着这段拿铅笔深深写下的小字,为许初霄的喜欢而鼓掌。
他把东西装好,拿着那本画册上车,把车开出了地下。
他现在就想见到许初霄。
“你在哪?”陆识骞打了许初霄的电话,那边瞬间就接起来。
“我在家,”许初霄说道,“我给你过生日的那个家。”
陆识骞愣了一下,“好。”
陆识骞的电梯刚上来,许初霄就已经开了门等在那里了。
“来啦。”许初霄穿着大圆领的灰色毛衣,牛仔裤,踩着他们的情侣拖鞋,有些懒洋洋地说了一句,就往屋里走。
他刚迈进屋里,就被人拉进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