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万北虏骑兵呼啦啦的攻过去,居然如潮水碰上磐石,生生的在几千人的军阵之前撞的粉碎,不仅攻不下来,商团军还敢反攻,而且反攻之后居然还轻松赢了!
从头到尾,蒙古人就没有丝毫机会取胜!
这么一支军队,给人的冲击和震撼实在是太强烈了,再被陈洪范一挤兑,张献忠就愤然投向商团军,又在投军后被审核一番后开始新兵训练,没训几天,就被调到猎骑兵队伍里……张献忠从小和父亲跑单帮贩枣,骑马的水平不弱,而他的经历又明显是胆大和桀骜的性格,被调到猎骑兵这支新成立的骑兵队伍里来,再合适也不过了。
原本张献忠投军仍然是权宜之计,好奇心占了大半,但在商团军中训练,打仗,征战千里,现在隐隐已经有了在这商团军里生根的打算。
既然要留下,就要好好干,要升上去……
张献忠心里有这种打算,表现自然也是极好,他和左右的人谈笑风生,这些家伙没有一个是善茬子,但张献忠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人又豪爽大气,说话很叫人敬佩,隐隐间已经成了整个小队的核心,连队官也让他三分。
“黄虎哥,”张献忠没有用真名,队中的人也都叫他黄虎,一个大个子猎骑兵走到近前,递上一个打开的罐头,笑着道:“吃个罐头,一会要厮杀,吃饱了就有力气。军中不怕说晦气话,就算战死了,也是个饱死的鬼不是。”
“杜二材你说的有理。”张献忠哈哈一笑,伸手接过罐头,用手把大胡子拔开,开始大口享用羊肉和豆子煮的罐头。
“光是这罐头,”张献忠吃了几口后说道:“咱就不后悔来当这兵。”
众人都是哈哈笑起来。
杜二材自己也开了一个罐头吃,这玩意其实带的再多也禁不起一路上的消耗,各人剩下来的都不多,平时都是用抢来的羊肉干来充饥,偶尔在整休时能用大锅煮点新鲜羊肉吃就是享受了,这家伙自己舍得吃,主要还是因为大战在即,如果要以这三个连队的猎骑兵和几千北虏甚至上万北虏硬拼,一路冲杀过去,恐怕没有人敢说自己能活到战后,既然如此,当然是先享用了美食再说。
一边吃着罐头,杜二材一边对张献忠道:“黄虎哥,你这胡子可真漂亮,不过还是太不方便,你要是将来升职当了军官,按条例就不能留大胡子,不如早点剪掉算了。”
张献忠的大胡子是他最大的骄傲,想他贫门小户出身,身上有哪点被人高看一眼,到陌生的人群中立刻能吸引人的注意力,然后顺利的和人攀上话,打开局面?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张献忠最大的依仗就是他的垂到胸口的美髯。
听了杜二材的话,张献忠心中一动,停住咀嚼,说道:“还有这事?”
“嗯。”杜二材随口道:“老兵要扫盲学文字,经过初等考试合格的转军士,想当军官的就得先通过中级文化课程,然后考军官试,其间还得表现优异,得到旗队长级,也就是现在中队长级的军官推荐,考军官试合格后去李庄的官校学习,老兵学习的时间比那些新兵蛋子要短,等从官校再出来,你就是军官了,当什么官,任什么职位,就看你入官校之前的职位和军衔是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