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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泽煜郁气未消,刚毅的面庞绷的更有攻击性,他刚想说些什么,边上的小刑警拍了下他的肩膀。

“于队,锁定犯罪嫌疑人了,案发当天搬入了小吃街隔壁的大楼。”

掩住手机话筒,于泽煜颔首示意他继续说。

“她定了去其他城市的火车,还有一个多小时发车。”

于泽煜拧眉,犯罪嫌疑人怎么突然改变行程?他当机立断举起手机,打算叮嘱这不听话的弟弟别再牵扯。

“哥!”对面急不可耐说了几句。

于泽煜眼神安抚小刑警,安静地听完于歌的话,最终泄气地深深阖眼,“劝不过你,是不是?”

挂了电话,于歌直接拉上红毛朝工厂外走去。

屁股落在出租车后排的椅子上,红毛还没消化刚才的一通操作。

他十指交叉探身过去,“于哥,你怎么知道案发现场是梧桐大道?”

“猜的。”于歌掐了掐红毛粗糙的脸颊,“那我问你,嫌犯作案后一般会将尸体远抛,但为什么选择闹市区的梧桐大道?”

“不知道。”

“身体上插针属于犯罪的标记行为,是为了满足某种特殊心理。她费了一番功夫,既想让杰作被人看见,又抱着侥幸心理希望垃圾桶被运送,恰好囚禁地点就在荒地,抛尸方便,一举三得。”

出租车车轱辘颠了一下,红毛咂舌不成,重重咬了口舌头,抽气着继续问:“囚禁在家里不是更方便?”

“街坊邻居都是眼睛,你是嫌疑人你慌不慌?”

“慌。那怎么把个大男人藏到荒废大楼?迷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