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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好。

但,又不算“很好”。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家庭,是已经败落的书香门第。

谭玉的父亲,本就是一个酸腐秀才。

这老秀才读了一辈子书,只想着书中能有黄金屋,但始终未能高中,只止步于秀才。

老秀才到了四五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只怕仕途渺茫了,便想着娶个老婆回来生个儿子,然后让儿子接着考。

反正,他们谭家是一定要出一个状元的。

如此,才对得起这个书香门第的传统。

就算自己不行,也要生个儿子继续。

他的父亲,就是这样的。

于是,贫困人家的女儿谭母,年方二九,就嫁给了他。

两人相处三年,谭母终于为谭父生了个孩子,就是谭玉。

谭玉出生的时候,谭父身体已经不是很好了。

原本就是老夫少妻的组合,谭父又一门心思只扑在书上,是个十足十的老书呆子,对娇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向往。只是为了生儿子,才定期行夫妻之礼。

经过了三年的努力,才生了一个谭玉。

谭母此时才二十出头,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