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玩笑。”林初雪说,“不过我说的是真的,你走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对方生气也可以理解。”
戚锋摇摇头:“但他不是那种爱生气的人,他性格很好,很…”
“性格再好的人,也容不得自己的暧昧对象不告而别。”林初雪说,“除非他不喜欢你。”
戚锋顿了顿,随即失笑,展星辰不喜欢自己?那倒是不可能。
展星辰的心思几乎全都写在脸上,自己想不发现都难。戚锋犹豫的不是展星辰的心意,戚锋没想明白的,是自己的心意。
从来没谈过恋爱的人,突然碰见喜欢的人,是会手忙脚乱的。
这一点,就算是某坐拥百万粉丝的男神选手,也不可避免。
当天戚锋一直陪着林初雪在夜市逛到了晚上,回学校后,林初雪又执意要送戚锋回寝室,戚锋拒绝无果,无奈道:“让女生送我寝室,你猜他们知道了会怎么笑话我?”
“那就别把我当女生了,第一次见面你不就把我当男生么。”
戚锋一怔,脑海中忽然闪过想起许多年前——第一次见到林初雪的那天。
那时候自己上初中,林初雪上高中,是共用一个操场的两栋教学楼,不过低年级不能随意走动,所以第一次在小卖店见到林初雪的时候,戚锋还以为她也是个初中生。
当时的林初雪跟现在完全不同,说是混混也行,说是不良少年也可以,总之戚锋见着她的时候,她正抱着膀子跟两个男生吵架。
一头刚刚过耳的潦草短发染成跟其他人格格不入的酒红色,加上不规不拒的校服和手里的篮球,任谁都会以为吵架的是三个男生。
所以当戚锋后来在家里看见林初雪穿着裙子出现的时候,他对于“林初雪居然是女生”的惊讶,远远超出了“林初雪居然出现在我家”。
此刻,戚锋看着林初雪一头乌黑卷翘的长发,忽然失笑,当年任凭其他人如何逼迫,林初雪也不愿意把头发留长一公分,可自从那件事后,林初雪大概再也没剪短过头发。
戚锋暂时从回忆中拉扯回思绪,说:“行了吧,你还真要把我送到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