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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捡?不,绝对没有那个火星时间了,assass已经开始调转马头准备逃跑,根本容不得自己有半分的犹豫。

“你的枪借我用一下。”白清炎低声说道,随后从岳飞的手中接过了沥泉枪来。

两脚一前一后,弓步站定,脊背如同猫儿扑食一般隆起。两手紧紧攥住枪杆,枪头向地。

这不仅仅只是为了给大家的努力做一个交待,不仅仅是为了给岳飞舍身救自己的行为做一个交待,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待。

你是要当一辈子的懦夫,还是要做一瞬间的英雄 哪怕只有五秒钟?

……

assass拨马迟疑了一下,随后依旧驱使马匹向前冲了起来。他对于自己的战力有着绝对的自信,就算干不掉那些强力的英灵,但是干掉一个人类想来还是没有多少问题的。

可是……在那个人类小鬼的身上,似乎有着不同寻常的东西。

不过犹豫什么的从来都不是孛儿只斤 铁木真的作风,当机立断才是王道。与其有那个时间来犹豫,还不如赶快快刀斩乱麻,两下子搞定了账。

这个小鬼……怎么可能战斗力突飞猛进到能打赢自己呢?在前几天的时候,自己还把他打得落荒而逃。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自己受了重伤,这个小鬼也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伤到自己!就算他现在有勇气挡在自己面前,那不过也只是螳臂当车之举。

两腿熟练无比的一夹马腹,收到命令的蒙古战马便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朝着白清炎冲了过去。骑兵对步兵的优势不仅仅在于他的机动性,高速冲锋的骑兵自身就是最好的武器。

仅仅只花了五秒不到的时间,assass就冲到了白清炎的面前,雪亮的马刀顺着惯性就向白清炎的脖子划去。

这回看你还死不死!

但当assass的眼神与抬起头来的白清炎目光相汇的时候,他后悔了。

如果说前次白清炎的眼神是毫无畏惧,你要战便作战,但那始终还只是孩子的眼神。如果你不去找他麻烦的话,他也绝不会有什么额外的表示。

但白清炎此时的眼神中却赫然全是战意,那是真正的百战之士才会有的可怕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