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爷!小少爷!这是要去哪儿啊?”
宝爷的名号彻底传开了,池老爷也不是个拘泥的人,干脆提前给池云非行了冠礼,于是池少爷“走马上任”正式成了宝爷——又仿佛是祭奠了一段逝去的岁月,破茧重生。
温信阳也正式上任,换了军衔,成了年轻的司令。公务堆积太多,他忙乱了许久才终于消停。
入冬时,温司令带着温太太搬家,去了新搬迁的首都,偌大的温府突然就空了下来。不久后,温信阳便同池云非搬进了静岚院,正式成为了“一家之主”。
池云非在家里闲不住,虽为人成熟不少,却仍毫无“主母”的规矩样子。他投资了箫棠和余大头的酒楼,又投资了白煌的金福班,还跟着自家大哥的生意混了点股份,又筹谋开办了一家格斗馆。
他白日偶尔去军营练射击、骑马,大部分时间则在格斗馆里摔来打去,功夫有没有长进不知道,肌肉倒是练出来不少。
至深冬某日,天气有些阴,他从格斗馆出来准备步行回家。不知是晚熟还是什么,他近日个头长高了一截,穿着绛紫色的长褂,衣襟处缝着灰兔毛,拢着衣袖走到当初“出嫁”时经过的泡桐树下,仰脸怔怔看着。
正发呆时,身后传来马蹄声,黑枭的声音他已十分熟悉了,不用回头便勾起了嘴角。
“吁!”马上的男人穿着铁灰军装,系着玄色披风,戴着军帽,一手拿着马鞭。正如那日来迎亲般。
他翻身下马从背后将媳妇儿一把抱起,放在了马背上。
“大冷天的,撒什么癔症呢?小心着凉。”温信阳声音带笑,透着宠溺,从马下抬头看人,戴着白手套的手扶在马鞍上。
那一瞬,仿佛时光倒流:泡桐树上挂满了迎亲的红绸,长街上队伍拉得老长,四下锣鼓喧天,枪声足足108响,小孩子跟在队伍后头捡喜糖和喜钱。
他骑在马上,低头看向温将军,对方站在马下,抬手是个邀请的姿势,没有表情的脸却和如今带着笑意的脸逐渐重合,最终变成了一个人。
“当日你就是在这里接我下马。”池云非笑起来,眼里带着光,“那时候我还在想,这人都有儿子了,万一不喜欢男人怎么办?得想点办法让他喜欢上我。”
却哪知后来发生了这么多的事,甚至差点天人永隔。
“恭喜你成功了。”温信阳牵着他的手,绅士地吻了下手背,“宝爷就是宝爷,没有您做不到的事。”
他学着外头人的语气恭维媳妇儿,随后笑起来:“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