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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本也不大,院中种了些花花草草。元霄只见温仪蹲在那里捣鼓了一阵,就似手上取了东西过来。等到光线处,才发现是用草茎编成的草环。

“今日有些匆忙。往后我补回来。”温仪摘过元霄手指,一边替他套上草环,一边说,“这是我家乡的习俗。原来也是没有的,后来才变得比较普遍。可我瞧着,觉得这个意义也很好。”他托起元霄的手,微笑道,“这是戒指,是拴你心的。”

这种毛头小子的冲动举动,温仪还是头一回干。如今瞧来,可见谁都有压不住兴致的时候,权且看有没有遇到那个人。

元霄当然不知道这层含义,他将手举起来,笑眯眯地左看右看了半天,一窍即通。

“另一个是给你的?”

温仪道:“对。你要替我戴上吗?”

元霄道:“当然要!”

草环易坏,元霄又是个大手大脚的,他小心翼翼替将草环套在温仪手上,折腾下来,竟出了一身热汗。脑门上亮晶晶的。待戴好了,元霄才将温仪的手托起来,与他自己的摆在一处,两枚一模一样的指环,怎么瞧怎么丑——但独一无二。

“从此以后,我们就是这样拴在一起,不会分开了?”

温仪笑着看他:“对。”

古有画眉之乐,今有弄戒之喜。

和对的人做对的事,不管哪样都是愉快的。

元霄欣赏了半日手上的指环,还沉浸在欢愉之中,便忽然哎呀一声。温仪当他哪里不舒服,心头一紧:“怎么。”说罢暗自懊恼,本来打算等红缎礼堂都布好了再提,怎么就一时嘴快。莫不是解毒之事要提前么。

却是元霄懊恼道:“你备了指环,我却没有东西送你。”

——原来是因为这个。

温仪放松下来:“你不是给过我许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