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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喊道:“砍手!”

也有人喊:“砸死!”

村社间还保留着此时的野蛮习俗,这不是变法后的秦国,法律这种东西根本不可能深入基层,村社间还保留着原始的残酷习惯法。

这些看似残酷的处置方式,人人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尤其是墨者讲清楚牛所带来的改变之后更是如此。

然而也有人反对道:“砸死或是砍了手,牛可到底也没有了啊。虽说可能以后有人不敢这么做了,可砍了手对丢了牛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啊。”

这话一提,不少人也因此附和,随后喊道:“你们墨者说一个好办法吧,我们觉得好就同意。”

这时候适的身边有不少的墨者高层人物,他们并没有立法权,只有此时对万民约法的建议权。

这不是适刻意分出的,而是墨子坚持这么做。

墨子是认同上下同义、下对上绝对服从的。

即便适弄出的这些东西,墨子依旧没改变上下同义、下对上绝对服从的想法,可是上的定义已经和之前并不相同了。

在墨子看来,这个上,不再是君上,而是众人的利所约束出的“公共意志”。

可以是君上,也可以不是,而君上本身也只是个符号,真正的上应该是“公意”。

所有人都要对这个“公共意志”绝対服从,所以以此为上,即便是墨者也只有建议权,所有的建议最终被接受之后,成为一个不可轻易触动的“上”,最终做到上下同义。

听到民众希望墨者给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墨子明白一旦这些办法被民众接受,那就要写到草帛上,最终所有人都认同后就作为沛地这些参与聚会的村社之间的通行律令,因而极为重视。

适先道:“我看这样。如果这人能够赔偿,那就要强制赔偿一头牛,再外加罚没一部分钱;如果没有钱,那就由政之府先赔偿这牛,然后再由这个人强制劳役偿还这牛的钱。如果是第二次做,直接用以剐鼻之刑,然后再继续强制劳役偿还双倍。”

政、府这个结合在一起的词此时并未有,但两个字都已经有,所以组合在一起并不突兀,相反不需要解释就能明白其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