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支持自己政变代齐就是黄炎之战轮回、一个支持齐国富国强兵的完整体系。
这个体系必须要以黄帝之学为基础,因为田氏追黄帝为高祖,黄帝之学已有许多,难不成不学高祖之学却却学别家?
这个体系要将黄帝之学和齐国历史上的富国强兵种种融合到一起,可以自圆其说,而且可以实践操作。
富国强兵,分为富国和强兵。
墨家自然有《富国》一书,阐述了天下财富的来源和产生问题,听上去似乎是在讲道理,但细细一想实则就是一篇为庶农工商夺权的檄文。
因为按照墨家《富国》一书的理论,财富源于劳动,那么不稼不穑得禾三百的贵族的存在,便很不合理。
而对田和而言,富国一事,宏观上自然要使得民众富,但在微观上的关键,就是怎么收税、怎么垄钱、怎么充实府库。
这个问题在齐桓时代就曾有过讨论,齐桓问管仲怎么才能富庶,管仲回答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
故租籍,君之所宜得也;正籍者,君之所强求也。亡君废其所宜得而敛其所强求,故下怨上而令不行。民,夺之则怒,予之则喜。民情固然。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所,不见夺之理。
换而言之,正常的租税,比如说原本就定下的税,那是天下的规矩,百姓都接受的。按照规矩征税,百姓习以为常理所当然。
但是,不正常的特别税,比如说鲁国的丘甲赋等特殊的战争税,那就属于是百姓所反对的,属于强求。
亡国之君,一般都是放弃了正常的租税、但却多去强征特别税,导致民怨沸腾——这其实不是管仲说的,但是齐国的学术士人托管仲搞的一套理论。
问对中,管仲认为,民众啊,夺走他们的东西,他们会愤怒;给予他们东西,他们会高兴,这是天然的道理。
所以,先王们给予民众的时候大张旗鼓,而从民众手里夺取的时候要讲究手段策略,使得民众看不出来,甚至自愿去做。
作为一国之君,想要搂钱,就得想办法把夺取变为给予,使得手段自愿的将一些国君需要的财富交出来,而且还觉得自己赚了便宜。
第二百四十四章 齐国的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