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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想要和主人平等。”

“封地农夫想要和大夫平等。”

“百里大夫想要和千里上卿平等。”

“千里上卿想要和万里国君平等。”

“你们墨家是鼓吹什么说知推理之术的,难道你就从未想过这样的天下会混乱成什么模样吗?”

“百里大夫想要和千里上卿平等,怎么平等?”

“拥有百里的封地就想要千里,封地都不平等,人和人怎么平等?”

追求平等,是墨家的一大罪状。

不只是此时,而是之后的数百年都是如此,平等是罪。

就像是适自小所被灌输的那一切,他可能不知道人和人为什么平等,为什么非要平等,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论证出来的人和人应该平等。

但他自小所接受的一切,就是平等是个理所当然的概念。

然而此时,平等是罪。

罪不可恕的罪。

百五十年后,韩非子非天下十二子中,给予墨家的罪状之一,就是平等。

所谓:“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墨翟之徒也。”

韩非子认为,崇尚功利实用,重视节俭而轻慢等级差别,甚至不容许人与人间有分别和差异的存在、也不让君臣间有上下的悬殊;但是他们立论时却有根有据,他们解说论点时又有条有理,足够用来欺骗蒙蔽愚昧的民众。墨翟就是这样的人。

其中墨家有两个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