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是这样的想的,谁最了解军械?当然是使用它们的人,那么铸造什么军械,铸造多少,这些它们最清楚了。”
“以后铸造的军械,以边军上奏为准,各地总兵按照自己所辖兵员和兵种,上奏折索要军械。奏折到了递到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核实之后,上奏给朕。”
朱翊钧才不会让奏折上到内阁,他准备将军权从内阁剥离,设立一个类似军机处的机构。或者说,朱翊钧准备把五军都督府发展成类似军机处的机构。
“经朕核准之后,军械交由新筹建的武备司负责铸造。”
“说道武备司,这个衙门是从武库司拆分出来的,负责军械的铸造和回收。当然了,军备司也隶属工部,设郎中一人,与武库司的郎中一样。”
“至于武库司,则专司军械的运输,建立完善的军械补给运输体系。”
“接着说武备司负责铸造出来的军械,由五军都督府派员检验之后,再交由武库司负责押运。”
“押运的士卒则有京营派兵,以保卫一路上的安全。”
“这样一来,总兵奏请,五军都督府核准,朕批示,武备司制造,武库司储藏押运,一条完整的军械体系就构架好了。”
总兵奏请,至于批不批,那就是皇上说的算了,武备司专司制造,不管其他,就像后世的兵工厂一样。武库司专司押运,辅以京营士卒,可免危险,也可免路上搞鬼。
武备司制造好的军械,要由五军都督府勘验,合格之后才允许发往各地。
看起来繁琐了,事实上从需求到铸造,从检验到运输,完全做到了分离。将验收权和铸造权分开,以避免以次充好的现象。这样一来,兵部依旧掌握着武备司和武库司,但是权力被削弱了。
将验收权赋予了五军都督府,制作什么军械的权力赋予了地方总兵。
互相制衡,相互制约,皇上可以总览全局,哪一部分出问题,追究哪一部分的责任,不会出现权责不明的情况。这样一来,朱翊钧就能把军械这一块给握在手里面了。
如果要多了,批复到了兵部,那边就会报上来,没钱,生产不了,太多了,也可以避免军械的乱发乱用。五军都督府想要靠着军械收买人心,也不容易。
当然了,这个不是朱翊钧在乎的,小恩小惠免不了,只要不出现大规模的囤积军械,那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