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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古话,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不是忽悠人的话,乃是至理名言。

这农会,就交给老人家们来管,附近村落,年逾花甲的老人,互相商量着来负责管理,上报官府等等相关工作。

第三百三十章 农会(下)

当然了,农会必须要接受官府的监督和管理。也就是说,在乡村村民们自己管理自己的情况下,农会里会安排官府人员来进行监督和对接工作,这一点绵州别驾倒是没什么大的意见,在他看来这就不是什么大的工作,随便找个官吏来兼职干一下不就成了?

这边绵州别驾还不清楚自己接下来的将会怎样繁重和开创性的工作,满脸不在乎的点头答应下来了。

李毅之所以做这么多的事情,只为了一个目的——让政权下乡。

这件事情,只有在唐初这年头才能做,而且不会遇到太大的反弹。

政权下乡大家应该都不是很陌生,早在二十世纪的时候,我们的祖国母亲就进行过轰轰烈烈的政权下乡运动,这里因为多方面原因就不进行更多阐述了。

而在封建社会的中国,是由官僚中国和乡土中国共同构成的。

尽管秦始皇统一中国,形成了政治权力高度集中的专制体系,但是这一体系,无论是权力集中能力,还是权力渗透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国家权力没有直接渗透于乡村社会。早在秦、汉时期,为了组织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一直延伸到乡村,实行类官僚统治的乡(亭)里制。但是自唐代,特别是宋代以后,实行“强干弱枝”,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和基层权力弱化,乡村社会实行官民合治的保甲制。

由于中央权力对广阔的地域和众多的人口的统治鞭长莫及,使得权力愈来愈分散于社会,由此形成两个极端:一极是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形成中央的绝对统治;一极是实际统治社会的权力高度分散于各个村落共同体。由此形成上下分立、国家统治与乡村社会分治的治理体系。“王权不下县”,国家体制性的正式权力只到县一级为止,县以下主要依靠非体制性的权力进行治理。由此构成“县官治县,乡绅治乡”的权力格局。作为乡村精英的乡绅因此成为乡村社会权力体系中的特殊人物。乡绅通常指那些有土地财产和国家功名双重权力资源的特殊人员。自实行科举制以后,国家通过科举考试将社会精英吸纳到统治体系中来。但这些精英并不都能够进入国家的正式官僚体系,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只能散落在社会之中,并因为其国家赋予的功名等特殊地位而在乡村社会发挥特殊的影响力,并成为乡村社会的实际统治者。

这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士绅阶层了,士绅统治的危害就不用多说了,想想看明朝怎么灭亡的吧,明朝灭亡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却是“明亡实忘于文官士绅”。

而与士绅相对应的还有就是长老制,长老制就是家族里的长辈管理一个村的制度,因为一个村落大多是同一姓氏的人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很容易就形成他们自己的小团体。在内部施行他们自己的所谓“家法”,这种制度也是不可取的,这种情况持续时间长了,对于基层百姓来说,他们对家族的认同远甚于对国家的认同。这就是孙中山先生所说的,中国人只有家族主义而没有国族主义。

家族长老也好士绅统治也好,这些都不是李毅想要见到的,因为他们都是远离国家政权组织体系,发展壮大之后不受国家控制的存在,李毅作为皇子,国家的利益就是他的利益,他想要依靠基层群众剿灭土匪,自然不会蠢到自己来带头发展家族长老制度或者士绅统治制度的,不仅不发展,以后有机会还要向李二或者以后当了皇帝的哪个兄弟谏言,在唐初还没有形成气候的时候,就给这种对国家危害很大的东西捏死在雏形里!

而农会的存在就是模仿秦汉时期,不过不再限于一个村一个乡,而是将附近村落都给统合起来,将政权渗入乡村基层,强干弱枝这种东西可要不得的,所以官府部门必须要出人参与其中,也就是其中原因所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