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柘开始了编故事。
先给开发出来的‘借灯法’,套上一个比较合理的外壳。
随后才将具体的实施,修炼法门,娓娓道来。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相互借力,相互利用的过程。灯借助……外族为网,而外族取一点灯光,于自身的心灵中,种植为神。此神非外神,非借出一点灯光的灯族,而是自身之神,心灵之神。以此心灵之神,点燃心灵之火,灵性之灯,释放超凡,借得灯族各式各样的神异能力。”油灯听完了曹柘的法门全篇,进行简单的总结道。
曹柘摇晃灯光道:“是的……虽然细节上有不少出入,但是大致上,就是这个道理。”
一名宝灯竞赛者急忙道:“这其中,不能改一改吗?让借灯的对象,直接信奉灯族为神,而不是自身孕育心灵之神,自身之神。”
曹柘道:“这是不行的!如果这样做,那就是我们单纯的将灯光借出去,将我们的力量借出去,而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回报与好处了。因为等价交换的原则,已经被破坏掉了,彼此的地位并不平等,灯光不是交换,而是恩赐。”
“灯族不是你们描述中,需要借助信仰之力,强大自身之灵的种族,我们并没有广泛利用所谓信仰之力的手段。”
“如果得不到反馈,那就完全不利己了。”
“何况,灯族也不具备你们描述中‘神’的属性,即使是获得了信仰,也无法顺着信仰的脉络,去掌控其他存在的生死。”
曹柘的回答,让很多场外的灯族为之叹息。
却让更多的异族,眉开眼笑。
如果是交换的话……那就很划算了啊!
当然,可能……直接信仰灯族为‘神’,那条路更香。
毕竟白女票。
只可惜,看情况灯族是不会同意这种法子了。
“散发灯光,播种灯光,传递灯光,这些都是需要灯族们自己亲力亲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