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血战使血狼佣兵团精锐全军覆没,他也从此被同行嘲笑,甚至在利未亚的基地差点丢掉。
那次战争后,他变卖家产又向荷兰佬借了大笔的贷款,苦心经营了三年,历经数次大的战役,才重振了血狼佣兵天的名头。
荷兰的那群该死的奸商找到他时他原本没想出兵,毕竟目前是冬季,他的黑人兵团并不太擅长雪地作战。
但一听对手是大明,亚瑟很快就改变了主意,甚至于懒得在佣金上与荷兰佬讨价还价,只言明大战过后债务一笔勾销。
血债血偿不仅仅是大明的谚语,这个词同样适用于亚瑟,三年来,他变得更加沉稳了。
他的军队纪律言明、士兵勇敢无畏,装备的也是荷兰国最精良的火枪,上次让其吃了大亏的手榴弹更是人手五枚。
如果还遇到同样规模的明军,他有把握一举击溃对方并将战损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
“步兵方队立即发动进攻!炮兵跟进,待进入射程立即开炮。”亚瑟面无表情的道。
他的骑兵不多,作为一个用惯火枪方阵的佣兵团,骑兵只是负责防备地方的突袭而已。
步兵方阵除却骑兵外,唯一的天敌就是火炮了,但明军目前的火炮全部布置在前线,各奔无暇顾及后方,这对亚瑟来说是个巨大的优势。
按照先前的约定,他的任务是攻击大明的后方,并牵制住前线的明军,他只有两万出头的部队,当然没有能力挑战数倍于自己的大明,即便他认为自己的士兵更加优秀。
砰——砰砰——
随着一阵枪响,有两个炮兵中弹倒地。
“什么?”亚瑟骑在战马上眼见这么远的距离对方就能杀死他的炮兵惊得皱起了眉头。
限于资金他的佣兵团内只有十门火炮,但却是荷兰国内最精良的重炮,每门造价十六万法郎,为了这次战争他也是将家底都搬了过来。
又是一阵枪响,几个炮兵相继倒下,眼见按照这等速度火炮即便推上去也无炮手可用,亚瑟果断的选择了暂时扯掉火炮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