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想来,那日在薄云山庄,高义虽然见过他和苏小小一面,但是当时,高义的全部目光好像都集中在了男装的苏小小身上,至于他,则只是在临走告辞时,看了他一眼。
嗯,是真的只看了一眼。
当时他还为此事“忿忿不平”,想着以后穿的帅气些,不能被小丫头抢走了风头。
结果,如今看来。
反而是“平平无奇”救了他和苏小小两命。
苏小小当时男装打扮,现在一身宽大道袍,道姑头,蒙着紫色面纱,除了那双狐狸眼让人印象深刻,其他的特征都很难让高义联想到她就是那日那个俊美公子哥。
更别提他和苏小小现在是李士达亲自恭敬接待的贵客身份。
先入为主的印象就让高义没往正在追捕的那两个贼人身上想。
所以。
这次的总结就是……
平平无奇也是我的金手指?
赵戎心里有些哭笑不得。
话说,那些书肆话本小说上的主角,长那么帅有屁用,引人注目,一眼就让人看出了你是主角。
还是低调点好。
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女子,做最人前显圣的事,打最痛的脸,却顶着一张最平平无奇的面孔……好吧,稍微帅点也是没事的。
赵戎暗暗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