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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门就看到余怀礼迎面扑进他的怀抱,“哥!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乐怀桐揉着余怀礼的脑袋,“乖!”

小男孩的个子又窜高了,脸上的婴儿肥渐渐消失,轮廓愈加像哥哥乐怀桐。

叶芸看着乐怀桐和余怀礼,一个成熟一个天真。许久不见的大儿子,好像突然就从小男孩变成了稳重的男人,她好像错过了乐怀桐的长大。

女人有些哽咽,抹了下眼眶,细声道:“回来了就好,行李先放好,我们准备吃团圆饭。”

乐怀桐一直觉得自己的性格应该更像叶芸,理性、清冷,而乐念梧则像乐秦,感性又细腻。

他猜余怀礼的性格应该随了他的继父,他只见过那个男人两次,一次是叶芸正式介绍给他的时候,另一次则是在那个男人的葬礼。

沉稳可靠、睿智冷静的乐怀桐对余怀礼来说,是小男孩对家里唯一成年男性亲属的全部理解,是兄长、也像父亲,像长辈,甚至是像英雄般的高大伟岸的存在。

夹在两个性格清冷的人之间,余怀礼的性格竟然愈发成长得热情活泼。只要有余怀礼这个热情富翁在的地方,不但不会冷场,气氛还很热烈。

一家三口久违地围坐在餐厅的饭桌上吃团圆饭。

为了欢迎乐怀桐回来,叶芸煮了三个人努力吃两天都吃不完的菜。

“怀礼今年过年的新衣服,是小楠国庆回来的时候,一起陪着去买的。”叶芸突然提到沈小楠。

余怀礼忙站起来转了个身,拍拍胸脯,炫耀着自己身上的红色毛衣,“小楠姐不但漂亮,她的眼光也特别好。”

“听小楠说,她去了你学校找你,姑娘一直挺有心。街坊邻居这么多年,我也是看着小楠长大,是个很不错又上进的姑娘。”叶芸说完,意味深长地观察着乐怀桐的表情。

乐怀桐垂眸,给余怀礼夹一口菜,不紧不慢道:“人是不错,我一直当她是我邻家妹妹般照顾,仅此而已。妈,有的事,是怎么努力都勉强不来的。”

叶芸了然,只好换了个话题,“博士的事情已经确定了是么?这两年在三羊市,刚刚习惯下来,现在又要去炀市,越走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