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面对危险,逃避不是办法,任何事,杀了自然就会有结果。黄挺利阴森森的盯着杜小风双眼,忽然放声大笑,笑得有些灿烂,笑得有些诡异。人生,不过一场梦罢了,到底是谁有什么关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论是谁,都不重要,因为死人是不需要身份的。

“说吧,你想怎么样……”?黄挺利把枪重新插入怀中,微笑看着杜小风。他是个聪明人,对方如果想要靠火拼伏杀他,就不会出来和他说话。

“道上传,黄瘸子作案从不掉脚。我倒想看看是不是真的,我们来比一场,赢得人离开这里,输得把命留下……”,杜小风懒洋洋的丢掉了手中的烟头,抬起了头颅。当他重新抬起头时,他的双眼,射出两道凌厉的杀气,犹如一只苍鹰,说不出的凶恶狰狞。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刚才那个懒散的年轻人了,他的气势在变,变得强硬,霸道,变得不可一世,唯我独尊。有种人,天生就是一把未出鞘的剑。平淡无奇,不惹人注意。可一旦宝剑拔出鞘了,他的锋芒,会让人不寒而栗,杜小凤就属于这种人。

“好,我和你比一场……”,黄挺利没有丝毫的犹豫,立马点头答应。他的生命,是靠偷窃活下来的,不偷窃,他早饿死了。既然从偷窃中开始,那就从偷窃中结束吧。

老婆浪八,紧张的握了握双拳,靠在黄挺利身边,一言不发。她不是一个善于表达自己情感的女孩,但认真的男人,真的很有魅力。她喜欢黄挺利,喜欢他的一切。在她的眼中,黄挺利不修边幅,那是狂野。穿着破烂,那叫有个性。长的不帅,那叫有男人味。满嘴脏话,那是性情中人的表现。她说过,非英雄不嫁,黄挺利,就是她的英雄。只不过,红颜薄命,她猜对了开始,却永远猜不到结果。

秋风萧瑟,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命运的齿轮,总是让人难以琢磨。开始即注定结果,没有人甘心臣服,黄挺利想要一统偷盗界,就要拿出足够的实力。中国近代史早已证明,不听话的狗,喂是喂不饱的。你只有拿起棍子,狠狠地打,不停地打,打到他怕,打到他见着你就跪下哀嚎,才能让他明白,谁才是这里的主人。

第一百一十三章 暴力为尊(3)

任何行业,都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种地,是一门技术活。扛大包做苦力,也有自己的技术含量。有的人明明身高体壮,力气比搬运工大的多,但抗一会大包,腰也扭了,脚也崴了,这就是不懂得使力技巧的缘故。

扒手,是不可能直接盯着目标看的,那简直是暴露自己,坑害同伙。做扒手,要学会用眼角的余光看人。三等扒手,盯人头部,因为人无论向哪个方向转动,头部都会摆动。二等扒手,盯人双肩,普通人身体活动,即使刻意为之,双肩仍会有轻微的抖动,盯人双肩,要比看人头部难度大些,但暴露的风险,也降低了许多。一等扒手,靠的则是敏锐的感触,对于四周空气,风声变化的细微感知,用皮肤,耳朵,去感受目标的微小变化。这不是虚构的武侠小说,这是真实的。人在身体转动时,会带动四周空气,产生极其微小的变化和风声,只是普通人要么感觉不够敏锐,要么从没用心观察过。扒窃当然不是武术,武术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紧盯对方双眼,即可明白对方的一切动作。可扒手盯着别人的双眼,是人都知道你不怀好意了,还是不要当扒手了,改行抢劫吧。至于传说中那种绝世高手,可能存在,但现实中相信没有几人有机会碰到。真要是那种级别的高手,相信也不会为了点生活费,去做扒手这种低贱没有前途的行业。

阴冷的笑容,挂在杜小风脸上。殊路同归,任何行业,从事到巅峰,一样可以成为当世名人。以农作物为例,一个杂交水稻项目的成功,就解决了世界多少人的温饱问题,何其伟大。杜小风的理想,和黄挺利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作为神偷世家的子孙,他从小的理想,就是能成为当世贼王。贼,自古就是不受欢迎的技术活。法律不允许做贼,可贼之所以和抢劫有区别,就是因为它要能不被人发现才叫贼。既然如此,公安能发现你,只能证明你水平不够,有何怨言。不过,杜小风是没有机会出来崭露头角的。杜家对于子孙管理极严,毕竟时代不同了,常在河边走,早晚要湿鞋,共党可不是好惹的。杜小风有时候,甚至挺羡慕黄挺利,可以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而他从一出生,却只能窝囊的呆在家里,空有一身本领,却使不出,一辈子只能活在别人的影子下。杜家长辈们提起他,都会说,这是杜小武的弟弟。他一辈子,都只能活在杜小武的阴影下,如果他是一个甘心平凡或平庸的人,也就罢了。可偏偏他心高气傲,如何能够忍受这种耻辱。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他要用事实证明,杜家年轻一辈中,并不是只有杜小武一个天才。

枫叶飘落,几百号人马,缓缓向巷子两头退去,给杜小风和黄挺利让出了一片空地。杜小风从口袋里掏出两块黑布,和两个铃铛,自己把其中一个铃铛拴在腰间,狠狠绑紧,然后把黑布蒙在了眼睛上。一等扒手除了开始会观察目标外,在实施作案过程中,自始至终,不会再看目标一眼。黄挺利和杜小风要比拼偷技,谁先把对方腰间的铃铛取下,谁胜。这个难度可不小,两人不是街头的老百姓,都是贼王那一级别的高手,别说知道对方要偷什么,就算不知道,普天之下,也没有几人能偷到他两的东西。

黑暗,没有一丝亮光。黄挺利双眼蒙着黑布,犹如失去了光明的盲人,但他可以清楚的听到四周人的心跳声,感受着周身空气细微的变化,这种感觉,奇妙而古怪,却又如此的清晰,没有实现贼王梦想的那一刻,他是不会认输的。秋风吹动,现场的大部分马仔,基本都是些惯偷,老偷,深知两人的偷技,深不可测。紧张兴奋的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瞪圆了双眼,狠狠盯着两人的一举一动。蒙上黑布的黄挺利,没有急着向对方靠近,而是小心翼翼的,保持着一个姿势,尽量减少身体的抖动,缓缓先向一旁移动,然后才向前走去。

阳光越来越明媚,照耀在黄挺利和杜小风的脸上。汗水一滴滴从两人额头冒出,两人却不敢抬手抹上一把汗。高手比拼,决不能心存侥幸。任何微小的动作,都有可能使腰间的铃铛,发出声响,暴露自己的目标。两人比拼的是偷技,不是比武,如何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靠近对方,切断铃铛后的绳子,把铃铛取下,这需要的绝不单单是技术,还有经验,耐性,心理素质,下手时机,等等一系列综合因素。但这些,黄挺利是什么都不懂得。他就是一街头小混混,从小靠偷窃活下去,侥幸没饿死的下三滥。他的一生,都在偷窃里渡过,偷窃就是他的一切。当理想、欲望、超越了伦理,那死亡不过是一种宿命的解脱,法律根本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黄挺利要做贼王,这是他的梦想,他的追求,哪怕为此失去生命。许多人随着年纪的增长,忘记了理想,追求,认为那太幼稚。却不知若没有那么多幼稚的人,宁死不屈,何来六十周年国庆大典,中国早亡国了。

一枚刀片,缓缓从黄挺利的袖口,滑到了手上,他在伺机而动,一击必胜。乱拳打死老师傅,实战和理论是两码事,杜小风神偷世家出身,偷窃知识丰富,但未必见得一定能打败黄挺利。近代不少中国武师,以武会友,点到为止,没有尝试过黑拳的残酷,结果纷纷惨死在各国大力士手中。直到以霍元甲,李书文等一大批从小就是暴力分子,性格极其好斗,实战经验超丰富的武者,才挽回败局。武者的仁者无敌,纯属虚构,李小龙若不是从小打出校外,打出香港,哪里会受人尊重。

杜小风的两名堂弟,冷冷的站在小巷两头,一言不发。那种活在别人阴影下的痛苦,并不是只有杜小风有体会。所以,他们并没有阻止杜小风改变计划。恰恰相反,他们希望杜家诞生第二个天才,潜意识当中,他们已经把杜小风当成了自己的一个影子,杜小风就是他们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