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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羊皮卷毛虽然行动迅捷,深得法西斯闪电战的精髓。但乔四一党、杜家、龙哥,以及黑白两道的人马,还是第一时间收到了消息。贩夫走卒,草莽之辈,自古消息传递就比较快。谁说女人三八的,男人一喝上酒,其实更三八,还不如女人嘴紧。
愤怒的火焰,汹汹燃烧,刚刚逃脱回到住处的杜小武,双拳紧握,牙齿咬得嘎嘣响,嘴唇都咬出血了。人非圣贤,孰能无情。杜小武从懂事以来,就跟在七爷身边,犹如七爷的影子,形影不离。这次为了家族利益,被迫出手。没想到,咫尺之间,天人永隔,再无相见之日。他好恨,他要替七爷报仇,他要羊皮卷毛偿命。可天才的命运,注定都是悲哀的。杜家当代族长杜振业,早就猜到了他的反应,阻止了他的报仇行为,严令他不许擅自离开家门。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七爷已经走了,人走茶凉,何必为了个死人大动干戈。浑水才好摸鱼,水至清,那就无鱼啊。黄挺利,那是乔四的把兄弟,乔四现在风头正盛,支手遮天。几个把兄弟,小克、郝瘸子、李正光,哪一个都独霸一方,势力庞大,决不是现在的杜家能抗衡的。既然如此,那笼络几个盟友,在所难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七爷的死,对于杜家,有百利而无一害。女儿都让乔四拐跑了,那不早晚和乔四是一家人。所以,羊皮卷毛杀了七爷,杜振业不但不生气,心中反而还有点兴奋。至于杜小武的仇恨,等到消灭了乔四一党,你杜小武想怎么复仇都随便,但现在不可以。杜家韬光养晦这么多年,可不是为了淡出江湖,过普通人生活的。杜振业正值壮年,雄心壮志,岂会甘心窝在家里,平安到老。这些年,他一直在为杜家的出世做准备。不是为了钱财,钱杜家有的是,古董字画,无价之宝,应有尽有。杜家要找回的,是家族的荣誉。为了家族的荣誉,牺牲任何人,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
大战在即,平静的哈市,波涛汹涌,暗潮涌动。浑然不知所谓的乔四,实在想不通,他只不过宴请了哈市黑白两道的人马喝了顿酒,大醉了一场罢了,怎么一觉醒来,天都变了呢?
历史,是由无数风流人物撰写的。七爷,已经成为了哈市黑道史上的一粒尘埃,多年之后,有谁还会记得那个雄心壮志阴险奸诈的老头子?乔四,新生一代的黑势力,具备了成为一个黑道王者的所有优点,一出道即是风云人物。他欣赏七爷,敬佩七爷,但这不代表他喜欢七爷,不然双方也用不着互派杀手,差点玉石俱焚,不死不休。不过,往事不堪回首,过去的,永远是过去的。自从方天凤横插一脚进来,这一老一少,颇有默契的同时变成了斯文野兽,相敬如宾。可现在,七爷死了,哈市黑道平静的格局打破了。乔四不喜欢七爷是真,但他更反感羊皮卷毛。他和郝瘸子、小克两人,年少时没少吃羊皮卷毛的苦头,双方可以说是仇深似海。尤其是郝瘸子和小克,简直恨不得能把羊皮卷毛抽筋剔骨,生撕活剥。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乔四都不会坐看羊皮卷毛做大。同样,羊皮卷毛也不会放过他的。
三国开篇曾说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只要黑道尚未一统,争斗就永远不会停止。火拼,乔四不怕,勇者无惧,年少时的他,尚无所畏惧,现在的他,支手遮天,市长跟在屁股后面叫四爷,怎么会怕一些跳梁小丑?羊皮卷毛算什么,龙哥杜家又如何。毛主席说的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拳头大就是硬道理。他有人有枪,财大气粗,谁敢不服气,就打到服气为止。可他担心深爱自己的女人,七爷死了,方天凤怎么办?
情之一字,斩不断,理还乱。你问乔四爱方天凤吗?他不知道。不爱吗?那是不可能的。那到底爱还是不爱?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不管爱还是不爱,情债难偿。好男儿可以流血,可以流泪,甚至可以丢掉性命,但决不能让心爱的女人伤心、失望,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
第一百三十二章 争雄(1)
寒风依旧肆虐,仿佛在为即将离去的冬天,不甘的咆哮……方天凤站在七爷的尸体面前,脸色苍白,浑身颤抖,手指甲都陷入了肉里,鲜血淋漓……她的父亲,永远的远去了。从此,世上少了一个爱她,疼她,永远可以给她温暖,让她感觉到安全的人。或许,七爷不是一个好人,甚至要比大多数人都坏,但他毕竟是方天凤的父亲,作为一个父亲,七爷无疑是合格非常优秀的。为了方天凤,他可以不顾一切。可现在,他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这让方天凤如何能够忍受。
心痛的滋味,犹如跌入了万丈冰窟,冰凉彻骨,心都冻裂了。可方天凤不能倒下,越是这个时候,她越要坚强一点,勇敢一点。因为所有人都在看着她,都在盯着她,如果她倒下了,只会被人耻笑。她是七爷的女儿,虎父无犬女,七爷尸骨未寒,她不能让七爷死不瞑目。
人走茶凉,方天凤没有能力,替父亲讨回公道。一切都是那么无懈可击,七爷的死,归咎于黑帮内讧。元凶已经伏法,人证物证俱在,方天凤找不到一丝反抗的理由。元凶,当然是忠于七爷,被卷毛羊皮杀死的老人。人证,随便找两个小弟动动嘴皮,蹲几年苦牢,就可以证实。至于物证,更简单了,普通人都明白,把杀死七爷的凶器,握手处擦干净,放在老人手里,握上两下,沾上指纹即可。出来跑,迟早要还,这是七爷的宿命,当初,七爷就是这样上位的。现在,轮到了他自己。方天凤不怪别人,也不是不懂为人处世的道理。可懂是一回事,牵涉到自己的双亲,有几人能坦然面对?更为可怖的是,随着七爷的死亡,方天凤的地位,忽然变得很微妙,一落千丈,巍巍可及。不但羊皮卷毛,不怀好意的围在她身边,连一向和善的同事,上司,都色迷迷的盯着她直看。不好色的正常男人,是不存在的,所谓的不好色,只是不想罢了,是男人,谁能不好啊。
头痛欲裂,乔四痛苦的揉了揉头。男人,几乎每次醉酒后,都会发誓以后少喝点,可下次依然是不醉不罢休。尤其是北方的汉子,喝酒不喝醉,那是对客人,对兄弟的侮辱,乔四也不例外。他冲进浴室,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泡上一杯清茶,听着底下人,向他汇报黄庭利遇刺,和七爷遭到暗杀的情况。当听到七爷死了的消息时,乔四震惊的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茶杯落地,黄色的茶水飞溅。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打了个盹,睡了一觉,天都变色了。不过,浑水好摸鱼。七爷既然死了,那哈市表面的和平,也不需要再维护了。三足鼎立的格局打破了,乔四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不会像大部分书中的男猪脚一样,被迫反抗,或为了什么所谓的正义,保护家人等借口才奋起反抗。他就是个十足的坏人,哪里会等着别人找上门。他迅速通知了李正光纠集人马,开始砸抢七爷留下的偌大地盘。而他自己,则带着一大票人,急冲冲的奔向了警局。爱江山,更爱美女,乔四好色,那是男人的正常表现。准确点说,绝大部分的男人,处在他那个位置,都不会成为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五十耻笑一百罢了。骂陈冠希的,百分之九十是因为不是自己搞的女明星,这就是人得劣根性,可以理解。
骄阳似血,暖暖的普照着冰冷的大地。肆虐的冷风,难得的打了个盹,停止了咆哮。积雪开始融化,大地一片祥和。二十多辆面包车,扬起了一片尘雾,破坏了这难得的溢静,浩浩荡荡的驶向了西城七爷的地盘。趁他病,要他命,羊皮卷毛刚刚接手打理七爷的势力,名不正,言不顺,正是最为薄弱混乱的时候,若等到羊皮卷毛大局已定,那到时再想拼抢地盘,付出的代价可就大了。
“兄弟,过界了吧……”,一群剃着平头,面目狰狞的凶恶汉子,谨慎的拦住了李正光。人吗,比拼的就是个气势。人少自然就气短,若是十几二十号人,敢这么猖狂,恐怕这些汉子早就动手,上来就是一耳刮子了。可这么一大票人,就算可以不怕死,但说不心虚是假的。
“嘿嘿嘿……”,李正光笑的明显有点变态,他是属于永不知足,就喜欢火拼杀人的标准战争贩子,天生血液就是烫的。他一脚踢在了说话人的小腹上,狰狞的掏出了腰中的长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