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四溅,挥洒在沧桑的大地上,宛如不要钱的雨水。a已经顾不上保护自己,豁出去受伤,也要快速杀出一条血路离开。b也明白此时不走,永远都别想走了,她大声尖叫,口中说的虽然是外语,但大体意思就是让a先走,别管他。不过,想走没那么容易。由于人多,乔四等了好久,都没找准机会开枪,虽然说他已经做好了宁可暴露,也不放走a和b的打算,可若是能两全其美,岂不是更好。警方就要来了,一旦警方到了,他必定无处藏身,所以,他要在临走前,杀死a和b,以绝后患。

愤怒的子弹,咆哮嘶吼,誓要撕开皮肤骨肉,在a的身上开个血洞。a被李正光一党死死缠住分了心,没有发现暗中偷袭的乔四,b的眼神可没问题,作为国际职业杀手,若是眼神不好用,那岂不是贻笑大方。b不顾一切的冲到了a面前,用身体挡住了漫天的刀光剑影,和诡异阴毒的子弹。血肉横飞,无需多余的言语,一切尽在不言中。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根本不需要考虑、犹豫,即可为对方牺牲一切,这是本能,爱的本能。没有b,a无法独活于世,同样,b又何尝能让a死掉,独自存活呢。至少,她死了,a就没有了累赘,可以逃出去,而a死了,她一样无法离开。

悲凉又古怪的声音,从a的嘴巴里发出,他想痛苦的仰天咆哮,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他毕竟是个哑巴。b的惨死,已经刺激的他快要变成疯子,可他明白,自己必须走。b临死前虽然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可那哀怨惆怅的眼神,已经让a明白,她在让自己快走,让自己好好活下去。心有灵犀一点通,这种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想寻找到这么一段爱情,却徒劳无功。人生,并不一定平平淡淡才是最真。一见钟情,或许短暂,像盛开的烟花,转瞬即逝,可没有人规定一见倾心不能长久,为什么不能好花常在,一生相守不离不弃呢?

两滴泪水,从a的双目中滑落,饶是铁汉,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一道道血泉,在他面前飞溅,他狠狠盯着乔四离去的背影,像是要永远把这个人记在心里,他好恨。警车的声音越来越近,他猛然凌空接连两脚,逼退了李正光和小霸王,快速出刀,杀出一条血路,夺路而逃。

“不要追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许是真英雄,但更多的则是莽夫。李正光见a已经逃走,阻止了手下人继续追赶,他和小霸王,已经气喘吁吁,而二十名好手,竟然死伤过半,若是追下去,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他不是傻子,知道这种人一旦发狂,会有多可怕。知道追击这种高手,要冒多大的风险。不过,他是不会放过a的,杀了他这么兄弟,又让他颜面尽失,若不能把此人埋骨在哈尔滨,他还怎么混。

“把这个女的衣服剥光,挂在四哥别墅门口,他会回来的……”,如果这是一条不归路,那坏就坏到底吧,明明是黑社会,偏偏还要装仁慈,那只会让人觉得更恶劣,李正光不会那么假惺惺。他本就罪大恶极,活人都照样杀,侮辱下死人尸体,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他的这招,不可谓不恶毒,只要把尸体挂上了,无论a躲藏在哪里,早晚都要回来。因为爱就是不顾一切,爱就是奋不顾身,爱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只是,为什么李正光会觉得那个开枪偷袭的医生,身影这么熟悉呢?

第二百五十一章 狂风暴雨(1)

成大事者,固然因素很多。但不管有何机遇,其本身必具备两个必要条件,第一要识人,第二要果断,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人,即使天生富二代,家财万贯,也是富而不贵,成不了大器。

淡淡的硫磺味弥漫,黑洞洞的枪口,一屡青烟若隐若现,迎风飘散。乔四冷冷盯着悲痛欲绝的a,瞳孔猛然抽搐,浑身打了一个冷战。他的感官极其敏锐,对于强者,更是有一种特殊的感应。对面的人,貌似疯狂,但却让他感觉到了一股滔天杀气。直觉告诉他,那个和疯子差不多的男子,正面进攻,不是一支手枪可以搞定的。倘若现在不走,那个男子很有可能会像疯狗一样紧紧尾随,不死不休,直至同归于尽,也不会放手,而这是乔四绝对不想看到也不想尝试的。狂妄不代表无知,乔四心里有自知之明。李正光的战力,他心里清楚的很。连李正光都不是对手,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能对付的了如此人物。况且,他现在还是一个被人拔光了羽毛的鹰,伤还没养好呢,需要休息,不能做太剧烈的运动。这又不是抗日战争,用不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后续那些打打杀杀的体力活,留给年轻人去做吧。所以,他果断的选择了离开,趁警察未到之时,迅速消失在街头。

寒风凌厉,天空依然阴暗,看不到一丝阳光。乔四漫步在街头当中,不知该何去何从。敌人,是永远杀不完的,人要开心的活,而不应该活在痛苦当中,惶惶不可终日。a既然已经跑了,那也不需要计较,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只有从长计议。现今他已化明为暗,生命没有任何危险,但是,他遇上了一个非常大的难题,以至于让他都有一股想要转头,回去告诉别人他没死的冲动……因为,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他出来的时候,什么都考虑得很周全,就是忘记了,躲在暗处,是需要钱吃饭睡觉的。

肚子的抗议声,响个不停,乔四不想钱还好,一想到吃喝用度,肚子反而忽然变得很饿,咕咕的叫个不停。他这些天在医院打点滴,本就没吃多少食物,如今一运动,哪里还能抗的住。可俗话说,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没钱,饿死街头都没人会可怜你。他乔四响当当的一代大哥,中国黑帮排行榜上的风云人物,让他去捡别人吃剩的饭菜,这是不可能的。要饭,想都别想,他又不是黄庭利,打小就没干过这么龌龊的事。打劫,这倒是个不错的好主意,他怀中揣着两把手枪,抢银行都富裕。关键是人要脸,树要皮。他的名声实在太大,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和个小混混似地出去打劫,一旦传出,面子挂不住有损形象啊。有时,他倒真挺怀念自己少年的时候,那会他做什么都可以放开手脚,没有任何估计,现在倒好,不管做什么都要考虑下得失后果,真的是越有钱越不开心,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啊?

香喷喷的面汤味道,钻入乔四的鼻孔,让他的口水差点流了出来。他好恼火,怎么走的时候就忘了搜刮点钱带上呢?他宁可用从前随手丢出的一沓沓万元大钞,来换取现在的一碗面汤。人得幸福,其实很简单。只要你能学会知足,一碗面汤,就会让你感觉到人生很美好,就会让你感谢上苍。民以食为天,乔四舔了舔嘴唇,摸了摸怀中的手枪,静静地沉默不语。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衡量利益的点,乔四不是没有想过回去取钱,可他好不容易化明为暗,却为了这一点点钱暴露自己,实在得不偿失。权衡利害下,他决定厚着脸皮铤而走险,冒险干上一票。

抢劫这种事,当然要选在小巷当中进行,乔四不想搞得满城风雨,适当抢点,省着凑合几天就行了。非常时期,不能计较太多。反正穷日子他也不是没过过。遭上几天罪,他还受得了。时间,一分一秒的度过,大清早的,想弄点银两,还真不是什么容易事,这要是放在晚上,难度会相对小许多。当然,危险也高了许多。时间,一分一秒的度过,乔四左顾右盼,终于盼到一对夫妻从巷子口走进。激动地乔四蒙上面巾,刚想冲上去高喊一声,“别叫,叫弄死你……”却发现对方两人白发苍苍,明显是一对老人,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又拿下了面巾,一言不发。抢劫老人,不单是会被普通人所不耻,就算是黑道中人,也瞧不起这种行为。况且,这么大年纪了,别只是想抢点钱,谁知对方一激动,心脏病发作,拜拜了,那找谁去?乔四丧心病狂的拆迁,活埋,有他丧心病狂的理由,利之所至,由不得人不疯狂,这世上还有什么能比地产更暴利。可为了这么一点点生活费就丢掉自己的颜面,那这颜面也太不值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