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道菜,我敢说全咸阳城只有我一人会做。”
“你们赏个脸,好好尝尝。”
很快,林默便端上了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以及一个用玻璃瓶装的果酒。
红烧肉所散发出的香味儿,让嬴政和尉缭子都直流口水。
哪怕是在咸阳宫的御膳房,他们都不曾见过这样一道色香俱全的菜品。
尉缭子突然注意到装着果酒的玻璃瓶,好奇地问道:“林掌柜,这是什么新奇玩意儿?怎么从未见过?”
林默说:“这是玻璃瓶,专门用来装酒用的。坛子装酒有些不太方便,我还是习惯用这样的小瓶子装着。”
嬴政举起玻璃瓶观摩一番,早就对林默的这些工艺技术习以为常。
“有意思。林掌柜,这又是什么技术呀?”
“算不上什么高大上的技术,反正好用方便就行。而且这种瓶子比起酒坛子还能回收利用,更加节约成本。”
林默说得轻描淡写,可在尉缭子看来这家伙的想法简直逆天!
就为了节约成本,专门制造出这种方便的小玻璃瓶子,这足以说明此人有卓尔不群的智慧。
“林掌柜,你可真不是一般的人才啊!你简直就是人中龙凤啊!”
“老尉,这话我爱听,你真算得上是全咸阳城最有眼光的人了!来,咱们先干一杯!”
林默刚刚举起杯与尉缭子碰到一处。
嬴政突然轻咳了两声,有些不满道:“林掌柜,难道我算不上是咸阳城里有眼光的人嘛?”
嬴政的话让尉缭子怔住了。
大王的话里怎么有股酸酸的味道?
林默连忙将酒杯举到嬴政面前,笑着说:“赵哥,你也有眼光!你要没眼光,我这酒楼哪儿开得起来呀!”
“你和老尉都是有眼光的人,我林默能结识两位老哥,真是人生幸事!”
“酒逢知己千杯少,咱们今天一起来干一个!”
林默的三言两语同时照顾到了嬴政和尉缭子的心情。
三人一同举杯共饮。
喝完了这杯酒,林默的脸上浮现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