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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桓沉默的看着宋世卿的札子,决定留中不发。

在所有的封建王朝里,大宋皇帝的地位最低。

这一切的根源都是大宋皇帝手里并不实际掌控军权。

御从中出看似加强了军权的把持,而任命文官为贰官,看似杜绝了藩镇之祸,其实也将权力交给了士大夫官僚阶级。

这一点多么致命?

宋世卿札子里的案子,就说的非常明白,这涉及到了当年的一桩旧案,名为律敕之争。

登州一名叫做阿云的姑娘,父母死后,阿云还在守孝期间,被叔父【许配】给了同村的韦大。

阿云对这门亲事自然是百般不愿意,可是又拗不过叔父,最后跑到韦大家里准备杀死韦大。

阿云一个十三岁的姑娘,当然没有杀死韦大,韦大报官,阿云承认自己的罪行。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知县事判死刑,移交给知府。

登州知府许遵觉得这个案子有点问题,阿云守孝期间被许配,本身就是违大宋律之事,他觉得罪不至死,将此事移交大理寺和审刑院复查。

大理寺和审刑院(即刑部)核定,阿云意图谋杀,杀人偿命,该死。

当时的宋神宗在复审死刑的时候,怎么都觉得阿云这件事,罪不至死,亲自下诏,认定阿云存在自首行为,罪降二等,罪不至死。【1】

审刑院一听这个哪里还能愿意?拒不执行,依旧维持原判。

这个时候,大理寺同意了宋神宗的诏书,保下了阿云。

原因是大理寺卿变成了许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