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8页

现在的庄严在老庄的眼中算是最出息的儿子,即便庄不平的生意做得多大,在老庄眼中还是有那么一点“资本家”的气息,不受他待见。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老庄感觉儿子庄严给自己长脸了,也就想回乡下老家按照习俗摆一次通村酒,也算是光宗耀祖的事儿。

“爸,我真回不来。”庄严硬着头皮,坚持这种自己的看法:“我的假期现在只剩下十三天,你想想,十三天我能筹备出一个婚礼都算不错了,这还是我这边的战友们帮忙,如果回老家,时间哪还赶得及……”

“什么赶不及?!”庄振国腰板一下子直了起来,顿时多了几分当年在战场上指挥若定的气势:“你尽管带着清影回来,这边婚礼的事情不用你们担心和考虑,你爹我现在虽然身体不算硬朗,但是只要你说回来,一切我给你一个礼拜内安排妥当!不就是回村里摆一次酒席吗?有我当年指挥两千多号人难?”

糟了……

庄严一听父亲这口气,知道麻烦又来了。

庄振国的脾气,庄严当儿子的咋会不清楚?

说一不二。

这种脾气搁在部队里能说是决断,但是放在日常生活里就很容易被人当成军阀作风。

“爸,你也不想想,如果我们坚持要回老家办酒席,人家清影家里也可以要求我们回一次京城办酒席,谁还没个老家不是?对了,人家老家还不在京城,真要较真了,那得去江南,你说这十几天,就算我们两口子长了翅膀,都赶不上。”

庄振国一听,心里虽然觉得很有道理。

毕竟人家林清影也是大家闺秀,之前两家人见过面,当然也知道相互的家底。

不过,心里这么想,嘴上去没让步:“清影是嫁到我们家,当然以我们这边为主不是?嫁过来,就是咱们庄家的媳妇了,这办酒席的水牌上,写的还是要把咱们庄家写前头呢!”

这一套,可都是老规矩。

从前的确也是这么个说法。

但现在都啥年代了,庄振国这番话要是让人家林家听见,这婚事都得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