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些过往都是大家知道的事儿,还有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比如我和白道安之间的仇恨。”叶耀祖缓缓说道。
“说吧。”楚牧峰不置可否地淡淡说道。
“当年我是个混账东西,这点即便是现在我也不否认。要不是我的混账,叶家能够那么快就衰败吗?当然不可能的。”
“在我风光无限的时候,白道安不过是跟随着我身后的一条狗,全是靠着我的施舍,他才能够有肉吃,有酒喝,才能混出个人样来。”
“可楚科长,你知道世间之事最痛苦的是什么?是当你落魄的时候,以前跟着你混,对着你摇尾乞怜的狗翻脸不认人,不仅如此,还狠狠地咬上你一口,恨不得从你身上撕下块肉来!”
“您别看这个白道安现在混得是风生水起,是堂堂新世纪酒店的老板,可以前的他,就是一个狗屁不如的混混。”
“可偏偏这样一个混混,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毫不客气地落井下石,不但串通外人侵吞了我名下的产业,让我欠下累累外债,而且还将我心爱的一个姨太太给霸占。”
“而且更可恨的是,当年我小儿子患了疾病需要救治,可是他不但见死不救,而且还对我百般羞辱,您说,我和他是不是有着血海深仇?”
叶耀祖咬牙切齿,满脸怒意,像是要将心中的愤怒全都发泄出来。
这些年积攒下来的这些仇恨已经压迫的他近乎疯狂,他活着,就是为了报仇。
原来如此。
就说叶耀祖和白道安之间绝对有一段恩怨往事,要不然他杀死的舞女为什么都是新世纪酒店,有这么明显的针对性。
只是没有想到,两人之间的仇恨会是这样深。
夺妻之仇,杀子之恨。
换做是任何一个男人碰到这种事,都肯定会像叶耀祖这样疯狂报复吧?
话说到这里,楚牧峰对叶耀祖却无半点同情和可怜。
你叶耀祖自作自受换来这样的下场,凭什么以此来作为肆无忌惮的行凶作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