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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初决心里默默腹诽,面上正经道:“你说的是什么时候?我记得我第一次见你是踏青的时候。”

沈映秋倒也没生气,只是笑了笑:“你果然不记得我了。”

没等莫初决说话,她继续道:“不过没关系,我以前的同学也没一个能认出我来。”

莫初决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当一个尽职的倾听者,默默听着她说。

“我小时候没过过几天好日子。”沈映秋在台阶上坐了下来,抱着膝盖,“我父亲是个赌鬼,家里有一点积蓄很快就会被他掏空,几年之后母亲受不了,直接离家出走了,我再也没见过她。”

这些事原着里都写了。

莫初决垂着眼,没说话,

冰冷的文字和流露真情的叙述不同,后者更让人共情。

他光是想想就觉得难受,这样无助的感觉仿佛让他回到了上辈子。

那时他也是一样的迷茫,无依无靠,城市这么大,偏偏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后来父亲赚了点小钱,给了我很多零花钱,我一个人宅在家里狂吃狂喝,熬夜通宵,短短一个月就胖了四十斤。”沈映秋说到这里笑了起来,“我是不是很厉害。”

莫初决动了动嘴唇:“伤害自己的身体不值得。”

沈映秋笑了笑,柔白的面庞在阳光下闪耀动人:“放心吧,好着呢。”

她想了想:“我讲到哪里来了?对了,那时候我的体重吹气球似的飞涨,最重的时候都快一百五十斤了,脸上也长了青春痘,班上的同学都不愿意跟我讲话,每次我靠近他们就露出作呕的表情。”

“我明明每天洗澡洗衣服,他们就是觉得我身上不干净,觉得我全身都沾满细菌。不管我怎么解释也没用,他们就是坚定自己的看法。”

“后来我就习惯了,直到我遇到一个人。”

沈映秋抬头看了过来,琥珀般的眸子闪动着晶莹的光泽:“他看到我脚崴了,主动过来帮我,不嫌弃我的长相,一直把我送到宿舍楼下,我问他名字,他还说他叫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