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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番外篇,我和大刀的小说故事

1

彼岸,没有灯塔。

我依然张望着。

天黑,刷白了头发。

紧握着,我火把。

她来,我对自己说。

我不害怕,我很爱她。

2

我认识陈默的时候。他还是战国乐队的主唱。

那时我住在五棵松附近的一个半地下室,半扇窗户露出地面,半扇窗户隐藏地下,在阳光充足的时候,地下室只有半面的明亮。

陈默是我的邻居。造型很奇特,背着一把吉他,夏天的时候短裤拖鞋,冬天的时候长裤皮鞋,从来不穿袜子。披肩发,后背上纹这一道花纹,近似于漩涡的形状,远远看去很诡异,他对我说,这是彼岸花。

3

我在北京干着一份很卑微的工作,是三里屯a酒吧里的经理。经理只是个名号,之所以卑微,是因为我所主管的那些人,都是妓女。

a酒吧的老板大刀是我的一个朋友,并且是同学,许多年前我们曾一起加入过家乡的一个黑社会,靠着打打杀杀混了一些钱,大刀那时比我勇猛,砍人用的刀也比我们的长,于是得此外号。后来政府开始严打,我替大刀顶罪,被判了三年,大刀跑路到北京。三年后我出狱,他把我接了过来。

但我和大刀并没有太多的感情,即便大刀的a酒吧在北京已经颇具规模,但我仍旧没能荣华富贵。因为在北京的酒吧里,只有女人才能当经理,其实就是妈妈桑,每个经理手里都有很多自己的小姐,而后把她们培养成摇钱树。和那些脸上抹着几万块化妆品的妖娆女子们比起来,我更像一个混饭的。手下只有几个长相一般的小姐,似乎也对我这样不思进取的男人有大的成见,私下里联合起来抵制我的命令,很少上交她们应该交给我的钱。对此我不予理会。因为我本就不是从基层干起,显然没有控制她们的资格。

大刀对我也并不满意,酒吧的一半利润来源于药丸,他本想让我凭借以前拼命的精神来接手这一块,虽然这是一个高利润的板块,我却胆怯的拒绝了。三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我多增些胆量,反之越来越敏感,一点风吹草动便有强烈的忧虑。出狱后没有办法再像以前一样在社会的海潮中如鱼得水。每日睁着双眼空洞看着周围五颜六色的人们。犹如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