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造就人类,摩根女王因为母亲的‘工作’,自幼混迹在这些人群中间。她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却能多年不受侵害——纵然其中有她母亲在保护她的缘故,但她同样非常机敏。”
“摩根亲王喜好施虐,更喜欢让她目睹母亲被凌虐的全过程。后来她的母亲被活活凌虐致死,摩根女王也是亲眼从开始见证到了结束。”
“年仅十四岁的小女孩,目睹完整个过程后,不声不响,安静地在摩根氏族中留了下来。她母亲与摩根亲王出双入对的时候,她在摩根亲王的三个继承人之间玩得游刃有余。”
“大哥蓝道尔,纯血种,早期是个西部牛仔,被他爸丢过来开荒,最后整个家族都移民至了合众国,做大了生意。蓝道尔虽然为人骄傲自信,但同样能吃苦耐劳,是个股票投资鬼才。”
“二哥安珀,人类混血,音乐艺术家。表面上安静随和,但私生活糜烂不堪,沉迷于精神药物。至于老三迪兰,喜好赌博,在天文学上的造诣很高,同样是纯血种。”
“摩根女王曾与亲王的三个儿子中的一个结过婚,有过孩子。琉歌,你不如猜猜看,是其中哪一个?”
琉歌:“按照你这样的描述,我觉得摩根氏族当年能在氏族排行中拿到第一第二位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的私生活我不予以评论,但我认为三个兄弟想必都是人精。摩根女王能一个人把他们全都玩死……”
“好吧,只是猜测的话,哥哥,我觉得应该是蓝道尔。”
“为什么?”沈雁月眼中有笑意闪过。
“因为你对他的描述最长,显然你对他最熟悉,”琉歌煞有介事道,“不过,在这三兄弟中,真要说起来,大哥蓝道尔更接近‘正常人’的范畴。二哥既然沉迷精神药物的话,摩根女王显然经常会面临生命危险,谁知道这个混血种会不会突然发疯吸干她的血呢?老三又喜欢搞研究,既然喜欢搞研究,想必对家产也不怎么感兴趣。所以综上所述,摩根女王,当然会选择下一任家主了。”
“说得不错,”沈雁月赞许道,“当年合众国内战,我与蓝道尔有过不少交集。他虽然脾气较为暴躁,但的确是个人才。”
“林雅清,是摩根女王在名流聚会中偶然相识的。他来到西陆的时间,远早于我们去东陆的时间点。最早西陆这边的贵族,喜好在派对上使用来自东方的伶人。这种从东陆被售卖过来的少年,价格全都十分离谱。”
“摩根氏族,鼎盛时期能够做到在纽约城中用金砖铺路,当然不会在意区区一个伶人。虽然东陆没有这样的传统,不过在西陆,为了保持少年们的嗓音,他们的身体会被进行处理。”
“身体……处理?等等……”这种贵族的奇怪嗜好,琉歌其实有所耳闻,她踌躇道,“是我想的那样吗?应该不会吧……?所以林雅清……他早年也被……?”
“是的,虽然成为血族后身体修复了,不过早年,还是摩根亲王亲自动的手。”
琉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