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海洋是克伦威尔氏族的天下。
他们从未想过会有血族比他们更不畏惧海水。
如今的海面深冰锁船,琉歌竟以一己之力创造出了对自己有利的打斗环境。这种环境所需的精血及天赋程度……可怕得令其他血族不敢想象。
船上懂得点战斗门道的血族小声交谈道:“一开始就亮出自己所有的绝技,这女孩的手段还是嫩了些。”
“你怎么知道这是她全部的绝技?那也太愚蠢了,她肯定还给自己留了后路。”
“我看不像,”血族摩挲着自己的下巴道,“你看她年纪不大,血族里又从来没听说出了她这号人物。安铂殿下的名字如雷贯耳,或许她想先发制人,不愿输得太快太难看。”
“嗨,哪里是什么先发制人呀,你提这个我倒是明白了。”另一名血族语气兴奋,指指点点地说,“正是安铂殿下闻名遐迩,所以她才要那么做啊。她创造出对自己有利的环境,若是普通血族与她对敌,可以选择一直等在船上不受她的挑衅。但是大家都觉得安铂殿下不会输,若他停在船上久久不入局,那传起来恐怕不大好听。”
为了保全脸面和名声,安布罗斯将不得不踏入琉歌创造的杀局。
海上风大,哪怕夜晚天气晴朗、风平浪静,路过的海风依旧牵起了金发男子的衣摆。
他的作风不像沈雁月那般鬼魅,眨眼间随着风出现在琉歌的面前——他像是宣誓领地主权的雄狮,飞身落下,正大光明地踏上了琉歌创造的冰层。
层面涟漪。
在男式靴子正式踏上冰层的瞬间,扎根在冰面上海莲花如同活了似的,争相扑上男人的小腿。它们迫不及待地想要撕扯出点儿入口的食物来。男人微微蹙眉——她的天赋和血气好强,他的小腿逐一被割出伤口,并且久久不愈合。
安布罗斯抽出了自己的武器。
这是一根粗|长的鲸鱼脊椎,因为身经百战,已经被磨得尖锐平滑。他随手注入自己的血气,手握骨尖扎入浪花。
浪花吃痛地扑腾了一下,不甘心地钻入了冰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