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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忽地怪笑:“这就想走啊?”我心头一突,护住了胸口:“你们想干嘛?”

她们嘿嘿笑,过来乱摸我:“不想干嘛,只是救你的不是我们,这个租房也不是我们提供的,我们只是恰好碰到你被别人救了,现在过来看看你的情况而已。”

我大惑不解,她们还是怪笑,老感觉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我摸不着头脑,然后听到了很重的脚步声,如同一头巨兽在逼近一样。

我吓了一跳,什么鬼?看向门口,眼睛都来不及眨一下,一座肉山走了进来。我以为是庞达达,但这是个女的。

我惊呆了,尼玛蛋,是那个油腻的师姐!她端着一碗热汤,正小心翼翼走过来,脸蛋红彤彤的,看来熬汤热得不行。

我真是日了狗了,妹子们全都低笑着摆手:“我们先走了,还要上晚修呢,拜拜。”

我靠,这帮挨千刀的家伙,竟然全走了。我赶紧穿鞋子,我也得逃,这个油腻的师姐却满脸温柔地看着我:“学弟,喝了汤再走吧,以后别喝酒了,伤身体。”

我干笑,为毛会这样啊?我说是你救了我?她那肥肥的下巴往下一点:“是啊,昨晚我回租房的时候看见一个女的在打你,我就去救你了,还遇到了你的同学,大家一起把你抬回我租房了。”

我说不出话来,难道这就是缘分?我再看几眼这个陈琳,眼睛大大的,十分明亮,皮肤白白的,跟婴儿一样,脸蛋圆圆的,不丑。

但尼玛实在太胖了啊!比庞达达还胖,我不歧视胖女生,但并不喜欢啊,她这摆明了缠上我了。

我说服不了自己,就跟她撒谎:“我还有急事,先走了啊。”

我往外跑,她着急:“把汤喝了吧,熬了一下午了。”

她还端着那碗汤,手指都红红的,貌似被烫了几下。

我又于心不忍了,硬着头皮喝了,竟然是温的,她已经散好热了。

好吧,我愿意跟她做朋友,但谈恋爱真是不行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喝了汤我赶紧走了,她没有挽留,有点娇羞又有点痴情地送我离开。

上次她说她大三了,估计在学校三年了都没享受过爱情的滋味,现在我是傻不拉几撞她枪口上了。